現年 79 歲的前立法會議員、有「金牌莊家」之稱的詹培忠,與兒子詹劍崙,今年 2 月被裁定聯同內地商人馬鐘鴻等人串謀詐騙,隱瞞上市公司「賣殼」協議,分別被判囚 34 及37 個月。兩人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。
這宗涉款兩億、關乎香港股市監管和保障小股東利益的案件,由廉政公署調查多年偵破。《法庭線》綜合判詞及關鍵人物的證供,透過問答方式,嘗試還原案中細節。
俗稱「買賣殼」,即買賣上市公司的交易,本身並不違法,詹培忠父子為何要隱瞞協議?法官如何斷定,他們詐騙了股東及聯交所?一度被捕的馬鐘鴻最後為何沒有受審?他為何要「買殼」?與詹氏達成的協議又如何執行?
《法庭線》一周焦點報道 2025.3.23-3.29
PODCAST: 一周法庭線報|父涉謀殺3歲女案判囚終身;721非白衣人7被告上訴;反恐第二案 上周焦點: 父謀殺3歲女罪成 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另就虐兒罪被判6年5月 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,4 男 3 女陪審團上周退庭商議約 3 小時,一致裁定謀殺罪成,周三(26 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。法官黎婉姫就謀殺罪,依例判處終身監禁。 至於虐兒罪,辯方求情指,被告與女童相處亦有歡樂時光,惟官指被告行為不可思議、非常惡劣,須處阻嚇性刑罰,保護手無寸鐵的幼兒。考慮被告曾向女友淋通渠水被判監,出獄後多次對親生女暴力施虐,將量刑起點定於 8 年,經認罪扣減後判囚 6 年 5 個月。 被告聞判時一度低頭。 721元朗|非白衣人7被告全部提上訴 白衣人王志榮案4.3裁決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「非白衣人」,被裁定 721 在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罪成,上月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1 個月。高院最新資料顯示,同案所有被告均不服裁決,提出上訴。案件暫未排期聆訊。 另外,元朗 7.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,獲裁無罪的王志榮,被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,案件周三(26 日)在區院續審。控方力陳,警方在王志榮家中搜出涉案人的同款鞋,認為王就是物主,藉此能辨認出他在場參與事件。 法官葉佐文質疑,未能百分百肯定王就是唯一物主,又與控方爭論「屬於」的意思,問有否字典根據,又指王與他人同住,疑點利益應要歸於被告。 辯方則指鞋款並不獨特,控方沒證據指是否暢銷款式,舉證價值不大;另指控方主張單靠樣貌指認涉案片段中人是王,有別於案例需再觀察衣著、行路方式、身型、髮旋等,是不公道、武斷。官押至下周四(4 月 3 日)裁決,王續准保釋。 反恐第二案|被告討論放碎石入炸彈 控方專家指可增威力 反恐第二案上周完成第 78 日審訊。爆炸品處理課(EOD)高級炸彈處理主任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,分析明愛醫院爆炸案片段,指濃煙遮蓋逃生出口,「你想走係未必走到」,加上急症室內有病人、傷者,可能無法逃生。他又指,煙霧雖然無毒但對人有害,可造成不適甚至灼傷肺部。 至於羅湖站月台的爆炸案,炸彈裝置原本放置在車廂。證人分析片段,指可見爆炸時產生大量煙霧,假設在車廂內爆炸「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」,因濃煙更難散去,恐令乘客爭相走避,甚至「監生焗死」。 控方指,各被告原定在將軍澳放置炸彈,並在 Telegram 討論 20 公斤重炸藥。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指出,若有足夠的密閉空間盛載,20 … 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