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君堯控郭榮鏗、林卓廷、毛孟靜誹謗 指3人罵他黑社會 官料審期至少15日

何君堯控郭榮鏗、林卓廷、毛孟靜誹謗 指3人罵他黑社會 官料審期至少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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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 被告方擬播「屯門事件」片段 原告方質疑與案無關

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 被告方擬播「屯門事件」片段 原告方質疑與案無關

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,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,指何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,稱林有份煽動 7.21 元朗襲擊事件。案件周四(2 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。

何一方稱擬引用「屯門事件」片段,林一方則質疑,該片段與本案無關。據了解,「屯門事件」為 2019 年 7 月 6 日「光復屯門公園」遊行後,林卓廷等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照片一事。該案經審訊後,林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。雙方終決定待主審法官處理爭議。

聆案官蘇嘉賢指,本案已準備好排期審訊,審期為 10 天,以英文審訊,由雙語法官處理,並在正審 12 周前進行審前覆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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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 押後10.19再訊 庭上透露原告方擬播片 以指控何惡意誹謗

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 押後10.19再訊 庭上透露原告方擬播片 以指控何惡意誹謗
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,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,指何在 2019 年 10 月,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,稱林有份煽動 7.21 元朗襲擊事件。案件周四(24 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。

庭上透露,林卓廷一方共有 10 名證人,何君堯一方則有一名證人;林一方擬在開案時播放 57 分鐘片段,及盤問時再播放,指控何君堯惡意誹謗的片段。聆案官蘇嘉賢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9 日再訊,以待原告方列明擬播放的片段時間及釐清謄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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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焯鴻指港大宿舍地盤「豆腐渣工程」 承建商「精進建築」入稟控誹謗

潘焯鴻指港大宿舍地盤「豆腐渣工程」 承建商「精進建築」入稟控誹謗
港大薄扶林教職員宿舍工程被指施工質素欠佳,「中科監察」主席潘焯鴻早前在社交網站,發布大樓樑柱出現石屎「黃蜂竇」空洞及鋼筋外露的照片,又形容是「豆腐渣工程」。港大工程的承建商「精進建築」周二(4 日)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潘焯鴻及其公司誹謗,要求法庭下令,禁止被告以任何形式發布誹謗性言論及致歉等。

潘回應《法庭線》查詢,指「精進建築」早前在澄清聲明,指他作不實陳述,認為該形容「同樣是誹謗」,表示將進行反索償,重申不會妥協。

另外,一間財務公司入稟高院,指潘焯鴻與另一女子,向財務公司以兩個單位作抵押,申請 1,750 萬元的按揭貸款,惟至今只歸還 11.75 萬元,要求兩人連本帶利償還逾 1,900 萬元,並將兩個單位交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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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控《立場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頒令永久終止聆訊 判詞:雙方和解、《立場》停運

梁振英控《立場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頒令永久終止聆訊 判詞:雙方和解、《立場》停運
全國政協副主席、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《立場新聞》誹謗。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「澄清啟事」,宣布撤回涉事文章,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,指對方接受澄清,並同意不再追究。

法官歐陽桂如早前頒令案件永久終止聆訊,周一(19 日)頒下判詞。判詞指,案件原定排期於 2023 年 8 月 7 日起作 15 天審訊,原告方與被告鍾劍華已達成和解。而《立場新聞》已停運,沒有法律代表或授權任何董事處理本案。其董事已全部辭職,包括總編輯鐘沛權,另一董事兼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,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之一。

法官認為,鍾劍華及《立場新聞》已撤回涉案文章,該文章已不再公開流通,故此決定頒令永久終止聆訊,另不作訟費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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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控《立場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

梁振英控《立場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
全國政協副主席、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《立場新聞》誹謗。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「澄清啟事」,宣布撤回涉事文章,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,指對方接受澄清,並同意不再追究。

案件周一(13 日)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,梁振英一方申請無限期終止聆訊。法官歐陽桂如指,《立場》所屬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,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,加上涉案文章已下架,認為頒令本案永久終止聆訊較適合,撤銷原訂審期,並不作訟費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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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

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
全國政協副主席、前特首梁振英,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《立場新聞》誹謗,案件原定於 2023 年開審。

鍾劍華周日(5 日)在社交網站上發布「澄清啟事」,澄清「小桃園飯局」是在梁振英 2012 年當選特首前發生,而參與人士為梁的競選辦要員,而非梁領導的特區政府官員或政府高層。此外,2013 年天水圍發生暴力事件,梁領導的特區政府數次作出聲明反對暴力,而鍾在文章未有提及。

鍾指出,其文章有可能令讀者有 3 點誤解,包括誤解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,或和黑社會有關係。他宣布撤回涉事文章,保證不會再發布相關事件的論點,並同意向梁支付 10 萬元的和解金,又指梁接受澄清,並同意不再追究。梁振英則在 Facebook 表示,代表律師已確認收到和解金,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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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B發文邀知情者就工程提供資料 潘焯鴻遭工程公司入稟控誹謗及索償

FB發文邀知情者就工程提供資料 潘焯鴻遭工程公司入稟控誹謗及索償
曾揭發沙中線偷工減料、落選 2021 年立法會港島東直選的「中科監察」主席潘焯鴻,在 2022 年 12 月以個人及「中科監察」的 FB 帳戶發布帖文,提及他正調查及核實一些工程項目,邀請知情人士提供資料。

一間工程公司周四(2 日)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潘焯鴻誹謗,指帖文用字會令他人聯想其施工質量不稱職、暗示工程有問題,失實內容會對公司聲譽及商業發展等造成損失,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發布對公司構成誹謗的言論,以及向被告索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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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君堯涉指林卓廷煽動721、林提控誹謗 何逾期申設陪審團遭駁回、須向林付15萬訟費

何君堯涉指林卓廷煽動721、林提控誹謗 何逾期申設陪審團遭駁回、須向林付15萬訟費
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,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,指何在 2019 年 10 月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,稱林有份煽動 7.21 元朗襲擊事件。何君堯一方早前提出申請,本案涉及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,希望本案設有陪審團。法官歐陽桂如周五(17 日)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,駁回何君堯的申請,並下令何向林卓廷支付 15 萬訟費。

法官批評,何故意沒有遵從法庭命令,逾時提出申請,而陪審團審訊權利並非絕對,現時審理誹謗案的趨勢為不設陪審團。何在故意及沒有充分理由下,逾期提出申請,不遵從法庭命令,以及不能證明情況有實質改變,推翻原有的法庭命令,故駁回其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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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控《立場新聞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鍾逾 14 月未繳費 失陪審團審理權利

梁振英控《立場新聞》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鍾逾 14 月未繳費 失陪審團審理權利
全國政協副主席、前行政長官梁振英,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《立場新聞》誹謗,案件早前決定交由陪審團審理,預計於 2023 年開審,提出申請的鍾需在限期前繳交有關費用。鍾劍華一方其後表示,因律師疏忽、延長繳款沒有損害各方的利益等理由,因此向法庭申請延期繳款。但梁振英一方反駁指,鍾失去權利要求陪審團參與審訊,且《立場新聞》已無法律代表,又指對梁的指控或觸犯國安法。

高院法官歐陽桂如周五(23 日)頒下判詞,指鍾已逾期繳款超過 14 個月,無法說服法庭再作延期,因此早前三方同意下作出的命令失效,鍾自動喪失要求設陪審團的權利,考慮到主理法官或需對《立場新聞》作必要引導,可能會引起質疑,最終駁回鍾的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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