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訛稱曾讀哥大獲港大取錄修讀碩士 女子被控虛假陳述 再押後下月答辯

涉訛稱曾讀哥大獲港大取錄修讀碩士 女子被控虛假陳述 再押後下月答辯

港大繼經管學院後,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亦涉出現假學歷。28 歲內地女子,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4 年,欺騙入境處及港大,聲稱自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,其後獲港大取錄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,被起訴「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」等 3 罪。

被告原定周五(28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,惟辯方稱仍需時與控方商討,申請押後。裁判官鄭紀航質疑上周才向控方去信「都幾遲下」。辯方解釋,上周才找到資深大狀許紹鼎接手,被官斥責「你噏晒啲名係無意思」。

官一度下令將被告暫時收押,指因質疑她涉延誤。最終辯方引押後紀錄解釋,官指「唔再同你計較」,准押後至 4 月 17 日答辯,期間被告原有條件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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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安排 12 宗假結婚 中年男女各囚 2 年 9 月

涉安排 12 宗假結婚 中年男女各囚 2 年 9 月
一對中年男女被指於 2014 年至 2019 年間,以高達 20 萬元報酬, 利誘 12 名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,使內地人成功來港。兩人被控串謀詐騙、串謀作出虛假陳述等共 20 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 11 罪罪成,還押至周三( 13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。

法官祁士偉指,兩被告為案中主腦,扮演中介人的角色,串謀協助內地人取得居留權,性質嚴重。法官又指,辯方在盤問中,試圖挑戰控方證人口供的可信性,例如指「假妻子」無法精準說出曾與誰人會面。但法官認為,證人的記憶不是完全準確並不稀奇,相關錯誤無損證供整體可信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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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男女被指安排 12 宗假結婚 串謀詐騙等罪成 官不接納被告稱受入境處人員威迫

中年男女被指安排 12 宗假結婚 各 5 項串謀詐騙等罪成 周二求情
一對中年男女被指於 2014 年至 2019 年間,以高達 20 萬元報酬, 利誘 12 名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,使內地人成功來港。兩人被控串謀詐騙、串謀作出虛假陳述等共 20 罪。

兩人周一(27 日)分別被區院法官祁士偉裁定,各 5 項「串謀詐騙」罪成,男子另 1 項「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」亦罪成,押後至周二(28 日)下午求情。

判詞提及,兩被告聲稱「被迫拒絕」參與認人程序,並稱在入境處職員的「威迫誘使下」簽署文件確認,但法官拒絕信納,指控方證人可信,又指不能理解被告為何從未作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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