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二(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3 日審訊,黎智英第 51 日作供,控方周一完成 24 日盤問,今由辯方覆問。
針對黎於 2019 年 7 月保衛民主基金會(FDD)訪談提到「你(美國)擁有核武,可以在一分鐘內解決他們」,黎在覆問下澄清,「核武」意指「道德權威」,非指真武器。法官李素蘭問,「道德權威如何在一分鐘內解決中共?」,黎指,這只是一種寫作方法。李素蘭質疑,他不是在寫作而是演講?黎指,是一種表達方法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專欄稱勾結外國可槍斃遭質疑非事實 黎指說法出自蕭若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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