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自 2023 年底開審已逾一年半。控、辯雙方早前傳畢所有證人,黎亦於今年 3 月完成 52 天作供。休庭約 5 個月後,案件將於周四 (1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7 日審訊,料由控、辯雙方結案陳詞。
根據司法機構資料,正庭將安排 70 個公眾席,另設 3 個延伸庭,所有法庭合共設 311 個公眾席。籌號會以先到先得、每人一張的方式派發。
黎智英案審訊報道一覽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自 2023 年底開審已逾一年半。控、辯雙方早前傳畢所有證人,黎亦於今年 3 月完成 52 天作供。休庭約 5 個月後,案件將於周四 (1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7 日審訊,料由控、辯雙方結案陳詞。
根據司法機構資料,正庭將安排 70 個公眾席,另設 3 個延伸庭,所有法庭合共設 311 個公眾席。籌號會以先到先得、每人一張的方式派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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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按:黎智英被控《國安法》下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及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案,將於 8 月 14 日(周四)續審,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。控方指控黎與《蘋果》高層串謀發布 161 篇煽動文章,意圖引起對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憎恨,並指黎為「激進政治人物」,請求外國實施制裁,黎作供時一一否認。
在過去 146 日審訊,《法庭線》分別整理控方一連三日開案陳詞、6 名控方證人供詞重點、亦將黎智英 52 日供詞重點,分成蘋果編採篇、國際聯繫篇。此庭審筆記以另一角度呈現庭上畫面,重溫審訊重點。
2024 年 11 月 20 日,黎智英國安案開審近一年,經歷《蘋果》高層張劍虹、陳沛敏、SWHK(重光團隊)成員李宇軒等 6 名控方證人先後作供,踏入第 93 日審訊。
「我們準備好下一個階段。」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站起,向三位法官說。
旁聽席、記者席屏息靜氣,穿著白恤衫、綠色冷衫及啡色西裝外套的黎智英,戴上眼鏡、精神不俗,在三名懲教職員押解下步出被告欄,走向證人枱,旁邊坐著一位傳譯員。
黎智英用左手持聖經,依天主教形式、朗聲以英語宣誓——這是他自 2020 年 12 月還押、近 4 年來首度「開腔」,圍繞《蘋果》煽動刊物、勾結外國勢力等指控逐一解釋。
52 日的作供,由冬天持續至春天,橫跨黎智英的生日、聖誕、人日和新年。每逢特別日子,開庭前總有旁聽者向他送上祝賀。黎智英背影清瘦不少,轉身望向旁聽席微笑時,雙眼眯成一條線,又向家人飛吻、打招呼。
相比開庭前的熱絡、從容,作供時的黎智英格外嚴肅、坐得端正,全程以英語作答。接受辯方提問時,他語氣平實、冷靜,至控方盤問階段,氣氛變得緊張,經常出現唇槍舌劍的場面。當黎智英不滿控方的指控,偶爾會以嘲諷、反詰方式回應。
三位法官亦不時發問,當黎智英面對法官質疑,有時按捺不住回嘴,指法官曲解其意思。法官顯然不同意,多次警告、反駁,雙方交鋒不時疊聲。
重溫黎智英的種種論述,要回到起點,由 1989 年說起。
2023 年 12 月,黎智英國安案開審,《蘋果》高層、重光團隊(SWHK)成員等 6 人,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法官於 2024 年 7 月裁定表證成立。4 個月後,還押近 4 年的黎智英出庭作供,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。辯方在提問尾聲說:「這就是黎先生的『史詩式』(epic evidence)證供」。
《法庭線》整合 52 日供詞內容,分成國際聯繫篇、《蘋果》編採篇(見另稿),讓讀者更易理解黎智英供詞重點,本篇內容圍繞黎與外國政要、重光團隊、「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」(IPAC) 的關係,以及黎本人於《國安法》後有否呼籲制裁。
黎盤問下確認,曾自費介紹美國前官員予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認識,但否認自己是美台「中間人」,亦否認透過「外國代理人」請求制裁。至於 SWHK、IPAC,黎指在庭上才知悉這兩個組織。他確認,曾就全球登報行動墊支 ,但當時不知道收款方身分。控方引黎與 IPAC 創辦人裴倫德的對話,證明黎支持該組織,黎指僅出於禮貌回覆。
控方另指,黎透過 Twitter 帖文、「Live Chat」節目呼籲制裁。黎承認,《國安法》生效前提倡制裁,但《國安法》生效後沒有,因知道請求制裁是罪行「等同自殺」,又指即使提及制裁,僅陳述事實及作出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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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智英案52日供詞整合.《蘋果》編採篇|黎有否下達編採指示? 專欄是否煽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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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 12 月,黎智英國安案開審,《蘋果》高層、重光團隊(SWHK)成員等 6 人,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法官於 2024 年 7 月裁定表證成立。4 個月後,還押近 4 年的黎智英出庭作供,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。辯方在提問尾聲說:「這就是黎先生的『史詩式』(epic evidence)證供」。
《法庭線》整合 52 日供詞內容,分成《蘋果》編採篇、國際聯繫篇(見另稿),讓讀者更易理解黎供詞重點,本篇內容圍繞《蘋果》創立過程、編採架構及涉案 161 篇文章。
黎作供時逐一反駁《蘋果》高層供詞,包括被指「一錘定音」、「鳥籠自主」,強調自己個性雖強硬,但管理風格非強逼他人。他又指,自己不干預編採工作,但承認曾就 3 件事「例外」下達指示,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,指示張劍虹「做到最大效果」、七一立法會衝擊事件,著陳沛敏「多做年輕人心聲」。
作供另一焦點,是 33 篇黎專欄文章。控方指,黎透過文章鼓勵群眾上街、鼓吹暴力示威、「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」,黎一概否認,指僅陳述事實、推測及分析。
黎又指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紅線模糊,《蘋果》內容必須改變,曾提醒同事小心。他承認會「打擦邊球」,但若行為明顯違法,「我不會蠢到去做」。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《蘋果》停運,黎否認在停運上肩負任何角色,重申《蘋果》編採獨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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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二 (1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6 日審訊,商討結案陳詞的注意事項,黎沒有出庭。
另外,案件原訂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,但該日與另案日子重疊,法官決定改於 8 月 14 日結案陳詞,預料需時 8 天。控方另確認會依賴終院在譚得志煽動案的裁斷,即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;辯方則透露,不爭議控方專家證人有關制裁的報告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五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5 日審訊。辯方呈堂黎 WhatsApp 紀錄、公司組織章程大綱等文件,正式完成舉證。
經控辯雙方商討後,法官杜麗冰將口頭結案陳詞訂於 7 月 28 日處理,預料需時 8 日。另外,案件下周二(11 日)開庭,商討有關結案陳詞法庭關注的地方、書面陳詞的大綱以及提交時間表。散庭時,黎脫下耳機,向家人及法律團隊輕輕揮手道別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五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5 日審訊,黎智英周四完成 52 日作供,辯方於周五完成舉證。案件訂於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,預計需時 8 日。
辯方周四在提問尾聲指,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,「這就是黎先生的『史詩式』證供(epic evidence)」。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,向控辯方、法官輕輕揮手說「Thank you」,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辯方完成舉證 案件訂於7.28結案陳詞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四(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4 日審訊,在辯方第二日覆問後,黎完成 52 日作供。
辯方在提問尾聲指,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,「這就是黎先生的『史詩式』證供(epic evidence)」。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,向控辯方、法官輕輕揮手說「Thank you」,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。
控方遂讀出 WhatsApp 專家證人供詞及 2019 至 2020 年合法遊行集會的日子。辯方另欲呈其他媒體報道,以助證黎的供詞,法官指與案無關,最終拒絕。案件押至周五(7 日),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四(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4 日審訊,黎智英完成 52 日作供。辯方下午提問後向法庭表示,除非法庭有其他問題,否則黎已完成作供。黎隨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,向控辯方、法官輕輕揮手說「Thank you」,由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犯人欄。
辯方周三(5 日)開始覆問,提到黎曾於專欄指「有心人說,快點走,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,可以是槍斃的啊」,被控方質疑黎所言非事實。黎在覆問下指,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,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,「想說一些話嚇走我」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黎完成 52 日作供 案件押至周五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三(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43 日審訊,黎第 51 日作供,由辯方覆問。
針對黎曾於專欄提及「有心人說,快點走,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,可以是槍斃的啊」,控方早前質疑黎所言非事實。黎在覆問下指,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,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,「想說一些話嚇走我」。
他另外在覆問下重申,沒牽涉民主派初選、不知同案被告陳梓華涉及國際線,並提到於 2020 年就刑事恐嚇《東方》記者案,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,沒向法庭透露打算赴美見官員,因擔心事件較敏感,會減低申請的成功機會,但重申赴美主要目的是探望孫女,當時見外國官員亦非犯法。案件押至周四(6 日)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