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逸華律師行捲入以交通意外敲詐賠償的「撞車碰瓷黨」,並就警方搜證提出司法覆核。律師會周三(29 日)確認已委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中介人,同日執行介入行動。律師會又指,經調查後有初步證據顯示,有理由懷疑該律師行涉及不誠實行為。
按規定,被介入業務的律師行將立刻終止業務,該行的任何人均不能繼續代表任何前客戶處理任何事宜,前客戶應聯絡中介人取回案件資料,並指示新的代表律師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林逸華律師行捲入以交通意外敲詐賠償的「撞車碰瓷黨」,並就警方搜證提出司法覆核。律師會周三(29 日)確認已委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中介人,同日執行介入行動。律師會又指,經調查後有初步證據顯示,有理由懷疑該律師行涉及不誠實行為。
按規定,被介入業務的律師行將立刻終止業務,該行的任何人均不能繼續代表任何前客戶處理任何事宜,前客戶應聯絡中介人取回案件資料,並指示新的代表律師。
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不足一個月,便遭《華爾街日報》(WSJ)以「職位重組」為由解僱。鄭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,提出私人檢控(參看《法律101》文章),控告僱主兩項「阻止僱員參與工會」有關的控罪;案件周二(22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鄭嘉如沒有到庭,由大律師馬亞山代表,被告方由資深大律師林穎茜代表。律政司一方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韻婷列席。翻查資料,陳韻婷隸屬刑事檢控科「政策及政務」下的「部門檢控/人權」部門。馬亞山指律政司提出申請,望進一步押後 8 周,以考慮會否介入本案。
馬亞山續指,他們與被告方資深大狀林穎茜討論後,對方提出要求押後 10 周,稱認為夠律政司「明確表態」(nail the colour to the mast),亦能讓公司一方確保集齊所有「未經起用物料」(unused materials)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要求,押後至 7 月 2 日再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