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 42 歲男子涉於 2019 至 2021 年間,在住所非禮當時約 10 歲的繼女,包括要求她摸自己正勃起的陰莖。被告否認一項猥褻罪,裁判官林子康周一( 24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,押至 4 月 26 日裁決。 事主母親、被告妻子指目擊事件,當場喝止「嘩,咁都得嘅,咁離譜嘅」,事主聞言縮手,被告裝作無事,更回覆「噯,俾阿媽鬧」。事主則指,雖感嘔心和害怕,但被告對她稱這些行為「正常」。 其母稱,事後叮囑事主,如兩人獨處,她須將自己反鎖房內。 2022 年底,X 的健康檢查報告披露她具自殺傾向,其母向社工提及此事,社工報警揭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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