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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7屯門|5人涉破壞兆康站 4人判囚31.5月至42月 1未成年被告判入教導所

10.7屯門|5人涉破壞兆康站 4人判囚31.5月至42月 1未成年被告判入教導所
2019 年 10 月 7 日,網民發起反對《禁蒙面法》示威,多區發生衝突,其中 5 名男女被指破壞屯門兆康輕鐵站,並攜有鐵棍及噴漆等物品,「踢保」後被控暴動罪。案發時 20 歲男生及 14 歲女生開審前認罪,另外 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。法官李慶年周三(14日)在區域法院判處 4 人監禁 31.5 個月至 42 個月,14 歲女生則被判入教導所。

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,5 名被告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,但以違法方式表達,「害人害己」,指當日參與暴動人數最高鋒時達 280 人,有人持長棍等「有備而來」,嚴重影響市民使用交通工具,維修費達 800 多萬元,期間有幼童經過、明顯害怕聲音,望被告反省和嘗試彌補,能「以夢為馬,不負韶華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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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7 屯門|涉破壞兆康站 3 人暴動罪成還押 12.14 判刑 官指非無辜途人

10.7 屯門|涉破壞兆康站 3 人暴動罪成還押 12.14 判刑 官指非無辜途人
2019 年 10 月 7 日,網民發起反對《禁蒙面法》示威,多區發生衝突,其中 5 名男女被指破壞屯門兆康輕鐵站,並攜有鐵棍及噴漆等物品,「踢保」後被控暴動罪。案發時 20 歲男生及 14 歲女生開審前認罪,另外 3 人不認罪受審,周三(7 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,5 人還押至 12 月 14 日判刑。

法官李慶年指,3 人當時在暴動核心範圍附近,「不可能是路經此地」,又指當時沒有新冠肺炎及口罩令,有被告佩戴口罩或面巾,明顯是逃避偵查。法官續指,各人管有頭盔、眼罩及手套等物品,「已經產生足夠的累積效應」,認為他們不是無辜途人,而是有備而來、蓄意留守提供鼓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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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7 屯門|5 人被指破壞兆康站 2 人開審前認暴動 還押候判

10.7 屯門|5 人被指破壞兆康站 2 人開審前認暴動 還押候判
2019 年 10 月 7 日,有網民發起反對《禁蒙面法》示威,多區發生衝突,其中 5 名男女被指破壞屯門兆康輕鐵站,並攜有鐵棍及噴漆等物品。他們早前曾「踢保」,事隔逾一年被控暴動等罪。案件周一(14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其中 2 人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,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」罪則獲存檔法庭。

案情指,當晚逾百人破壞兆康站內的設施,港鐵總維修費用逾 800萬元。有認罪被告於案發時手持鐵棍,警誡下承認破壞西鐵站,對此道歉和表示後悔。控方指,本案雖然沒證據能辨認兩人曾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,但兩人的裝束、裝備、以及被捕位置等,可見他們事發時身處暴動現場並參與暴動。

案件周二續審。兩名認罪被告須還押,另 3 人准繼續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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