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,法庭頒下 855 頁判詞,講述黎智英人生、國際聯繫,當中不少篇幅提及,黎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前的言行、黎的政治立場及性格。
判詞強調,《國安法》沒有追溯力,黎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前請求制裁的行動、言論,不構成刑事指控,黎亦非因政治立場受審。那麼,法庭為何要大篇幅提及黎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撰文、訪美,甚至是 2017 年安排美國前官員赴台為蔡英文諮詢?
另外,辯方審訊時力陳,即使黎與串謀者在《國安法》前有協議,在法律改變下,協議已失效;「請求」制裁必須傳達給外國並獲對方接收,法庭最後如何裁定「串謀」、「請求」?《法庭線》以 Q&A 形式整理判詞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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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決日主稿: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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