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 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五(6 日)於高院踏入第 11 天審訊,控方傳召警員講述監視及拘捕行動。
辯方盤問負責跟蹤第五被告楊怡斯的警員時質疑,警員錄口供時一直沒提及如何辨認楊,直至上庭才補充認人的方法,是因為上庭前「有人話過畀你聽,辯方將會盤問點樣戴口罩去認人」;警答稱「冇咁嘅事發生」。
負責跟蹤及拘捕次被告李嘉濱的警員供稱,截停李時對方掙扎,於是將他按在地上反鎖雙手,亦由於李是製造炸彈的疑犯,為保障公眾安全,他將李「送入後巷入面做搜身」,檢查身上會否有武器或炸藥。審訊下周一續。
第 10 天審訊|4監視警稱兩被告買角鐵、V煞面具等 一人稱回憶4年前跟蹤過程辨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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