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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民連、工黨 4 人一組政總請願被控違限聚令 高院駁回上訴 官指 1.5 米距離不適用

社民連、工黨 4 人一組政總請願被控違限聚令 高院駁回上訴 官指 1.5 米距離不適用
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,2020 年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,被控違反「限聚令」,被判囚 14 天、緩刑一年半。本案是首宗涉及示威、被告不認罪被裁罪成的案件。8 人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,高院法官黃崇厚周二(18 日)駁回,並裁定控罪合憲。

對於上訴方指「只要保持 1.5 米距離,便不構成羣組聚集」的說法,法官反駁指該標準只應用於「須解散羣組聚集」,例如外傭假日休憩的情況,但本案 8 人具「為勞工權益而示威的共同目的」,屬於受禁聚集,1.5 米距離不適用。

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指會研究判詞,再決定是否上訴。他指現時關鍵是取消而非放寬「限聚令」,強調「香港人無躺平」,疫苗接種率高於不少歐美、亞洲國家,但政府仍維持嚴苛防疫措施,認為損害民生,令基層生活水深火熱,要求交代復常時間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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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宗示威限聚令案上訴|律政司:8 被告具共同目的 引《人權法》指有責保障市民生存權

首宗示威限聚令案上訴|律政司:8 被告具共同目的 引《人權法》指有責保障市民生存權
2020 年五一勞動節,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,遊行到政府總部外請願,被控違反限聚令,被判囚 2 周、緩刑 18 個月,是首宗涉及示威、經審訊後定罪案件,8 人就定罪及判刑向高院提上訴。

案件周三(20 日)續審,律政司一方陳詞指,8 人遊行時明顯分開,但曾一起商量,口號亦是互相呼應,可推論具共同目的,強調政府有責任保障市民的生存權,又指若行使言論自由便是合理辯解,變相令限聚令的立法目的「蕩然無存」。

上訴方黃浩銘反駁,「高官、權貴飲酒食飯,佢哋真係令到限聚令蕩然無存啦,法官閣下!」法官黃崇厚訂於 10 月 18 日宣判,梁國雄、李卓人步入羈留室前,黃浩銘向兩人高呼「飲多啲水、做多啲運動!」旁聽人士則大叫「阿仁(何俊仁)晏晝(申請)保釋呀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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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宗示威限聚令案上訴|勞動節政總請願 梁國雄等 8 人指裁判官出錯、控罪違憲

首宗示威限聚令案上訴|勞動節政總請願 梁國雄等 8 人上訴指裁判官出錯、控罪違憲
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,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府總部外請願,被控違反「限聚令」,是首宗涉及示威、被告不認罪後被裁罪成的同類案件。8 人周二(19 日)向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,由法官黃崇厚審理。

上訴方爭議控罪違憲,並指原審、時任裁判官鄭紀航錯誤解讀「限聚令」控罪元素。

黃浩銘自行陳詞,批評警方執法標準不一,舉例指 2022 年 4 月 30 日,銅鑼灣有大批歌手姜濤的支持者聚集,但警方並無發出任何告票。李卓人則指,1.5 米社交距離已能平衡防疫考慮及示威權利,如已遵守就不應罪成。

案件周三(20 日)續審,將由律政司作回應陳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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