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一(1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8 日審訊,黎第 26 日作供。
就「從犯證人」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,黎於 2019 年曾推「撐小店」廣告活動,辯方展示《蘋果》工作平台 Slack 紀錄,顯示黎當時不在港,會議由張劍虹主持。黎又指,建議由員工提出,否認在其他渠道向張表示支持提議。案件周四(16 日)續審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一(1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8 日審訊,黎第 26 日作供。
就「從犯證人」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,黎於 2019 年曾推「撐小店」廣告活動,辯方展示《蘋果》工作平台 Slack 紀錄,顯示黎當時不在港,會議由張劍虹主持。黎又指,建議由員工提出,否認在其他渠道向張表示支持提議。案件周四(16 日)續審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一(1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8 日審訊,黎第 26 日作供,他早上獲准留在法庭內閱讀工作平台 Slack 的紀錄,下午由辯方就相關對話提問。
針對《蘋果》開拓收費訂閱模式,Slack 對話紀錄顯示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曾建議需提供「有立場的新聞式專欄」及「獨家專題專訪片」。黎在平台回應屬好建議,並認同「專訪和專題片的重要性愈來愈大」。他在庭上否認提供編採指示,稱僅對相關建議表示同意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人民力量前副主席「快必」譚得志,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,發表「黑警死全家」、「光時」等言論,被裁定「發表煽動文字」等 11 罪成,判囚 40 個月,他就本案已完成服刑。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終極上訴,終院 5 位法官於周五(10 日)聽畢雙方陳詞,押後裁決。
本案爭議之一,是煽動罪須否證煽暴意圖。代表譚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,引印度聖雄甘地在 1922 年大審判中的自述指,感情無法被製造或以法律去規範,若一個人對某人或制度沒有感情,只要不涉煽動暴力,他應該有自由充分表達不滿。律政司則重申,終院已裁定煽動罪合憲,沒侵犯言論自由,控方毋須證明具煽暴或擾亂公共秩序意圖。
針對上訴方指煽動罪屬「可公訴罪行」,須在高院原訟庭由陪審團審理,法官質疑,舊煽動罪最高刑罰僅判囚 2 年,由原訟庭及陪審團處理是否「小題大做」,又指「可公訴罪行」由原訟庭審訊的規定非「約束衣」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四(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7 日審訊,黎第 25 日作供。
就黎在訪談節目形容,國家主席習近平為「最絕對獨裁者」,又指「西方應警惕這個『毛澤東二號』」。黎指僅陳述事實,解釋中國有強大經濟能力及科技作監控。辯方指,控方指控「毛澤東二號」的說法屬煽動憎恨,黎反問,「若說習近平是『毛澤東二號』屬煽動,那麼控方認為毛是最可憎的人?」,重申非煽動憎恨。案件下周一(13 日)續審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四(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7 日審訊,黎智英第 25 日出庭作供,他在法官杜麗冰詢問下,確認擔心拜登政府會推翻特朗普對中政策,但強調是指「強硬」、非「反中」政策。
杜追問,為何認為特朗普政策對香港有利,黎指,因特朗普稱會就香港議題嚴肅與中國交涉,他相信可施加壓力,令當局重新考慮《國安法》。杜質疑,但當時《國安法》已實施?黎指仍希望可削弱其效力,並指「當你感絕望時,只能心存希望」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節目稱習近平「毛澤東二號」被指煽動 黎:即控方認為毛是最可憎的人?
首宗《國安法》實施細則案件「支聯會拒交資料案」周三(8 日)在終審法院處理鄒幸彤等 3 人終極上訴聆訊,法官聽取陳詞,押後頒裁決。
律政司主張警方只需「合理理由相信」,而毋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「外國代理人」,又說被告只可循司法覆核,而不能在刑事審訊中挑戰遞交資料通知書。首席法官張舉能、常任法官李義及林文瀚多次提問,關注支聯會若能證明事實上不是代理人,定罪仍否維持,亦質疑律政司對條文字眼的解讀,以及引「公眾利益豁免權」大幅度遮蓋文件,辯方可如何抗辯。
自辯的鄒幸彤指,不能說「有合理理由相信一隻鹿是馬,鹿就會變成馬」,又形容在本案中,「法律倒退成《1984》般」,字詞被詮釋成相反意思。代表鄧岳君、徐漢光一方則指,以字面意思解讀,警方發通知書的對象是「外國代理人」,被官質疑有否案例支持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三(8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6 日審訊,黎第 24 日作供。
針對黎在訪談節目提到,沒空間「為法治和自由而戰」,辯方指《國安法》有條文保護法治和自由。黎庭上稱,如有政治犯便不相信有法治及自由,而《國安法》後他確信香港會有政治犯,他本人亦已被捕。法官杜麗冰質疑,「你說你是政治犯,你不明白你是因為刑事控罪被捕的嗎?你不是因政治而被捕」;黎回應「OK,OK,OK,明白」。
至於黎在另一集訪談節目提到,中國害怕香港擁有西方價值觀。黎庭上解釋,國內人沒有受《基本法》保障的自由,所以中共害怕國內人受香港影響。杜麗冰追問,若是如此,為何中國政府要把這些權利放入《基本法》?黎回答「你問他們,不要問我」,反問杜「你覺得中國人有言論自由嗎?」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三(8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6 日審訊,黎智英第 24 日出庭作供。
辯方引述黎在訪談節目提到,「當我們感覺到自由和法治即將被剝奪時,我們都上街抗爭」,又指如果有 200 萬人出去,會讓政權感到害怕,故此須制定《國安法》。黎庭上否認煽惑人們上街,指僅陳述事實,並重申自己反對暴力。
被問到是否知《國安法》有條文保障法治和自由,黎笑指不知怎樣回答,認為「如果這裡有政治犯,我就不相信有法治,不相信有自由」,並提到自己於《國安法》後被捕。法官杜麗冰質疑指,「你說你是政治犯,你不明白你是因為刑事控罪被捕的嗎?你不是因政治而被捕,而是因你被指控違反香港控罪」,黎遂指「OK,OK,OK,明白」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周二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5 日審訊,黎第 23 日作供。
就黎在訪談節目指,拜登政府應該讓台灣成為國際聯盟、「四方安全對話」(QUAD)成員之一。法官杜麗冰關注,聯盟其他成員均為獨立國家,台灣怎能加入。黎則指台灣可以用非國家身分加入。杜麗冰再以父子比喻中台關係,質疑台灣與其他國家一起反對中國不合理,黎強調可行,又指杜可說台灣是中國一部分,但台灣視中國為威脅。
另外,黎在另一集訪談節目稱,希望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連任。黎庭上確認支持特朗普,認為他在對中議題上採取強硬手法、面對現實,例如對中國「脫鈎」。黎又指,特朗普曾承諾嚴肅看待香港議題,法官多番追問內容,黎提到特朗普取消香港特殊地位,他認為此舉有效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二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5 日審訊,黎智英第 23 日出庭作供。就他於訪談節目指希望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連任,黎庭上解釋,特朗普作風強硬並持續作出對抗,例如令美國與中國多方面「脫鈎(decouple)」,相信若他連任總統,有機會處理香港的《國安法》問題。
辯方周一針對他在 2020 年 10 月訪談節目提問,黎當時稱「台灣將會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國家」。黎庭上否認主張台獨,指自己只是形容台灣透過與美國的關係,正變成「更強大的地方」,並在法官追問下,同意以「地方」形容台灣更合適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黎節目稱台灣應加入國際聯盟 官以父子比喻中台關係 質疑非獨立國家不可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