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,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。本周一(16 日)高院資料顯示,經審訊被裁定罪成、判囚 6 年 9 個月的梁國雄,亦提出上訴。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。
連同梁國雄,暫時共有 13 名罪成被告提出上訴,其餘 12 人為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余慧明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、譚得志。當中譚為目前唯一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,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。本周一(16 日)高院資料顯示,經審訊被裁定罪成、判囚 6 年 9 個月的梁國雄,亦提出上訴。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。
連同梁國雄,暫時共有 13 名罪成被告提出上訴,其餘 12 人為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余慧明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、譚得志。當中譚為目前唯一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一(1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0 日審訊,黎智英第 18 日出庭作供。辯方提到,黎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被捕,兩日後獲准保釋,回到壹傳媒大樓時接受訪問,指「將來瞓喺監獄,whatever,我都係會揀呢條路。」黎庭上指,「呢條路」是指參與爭取自由運動的路,又提到《蘋果》以前會批評共產黨、政府或領導人,但《國安法》生效後須相當小心,並減低激烈程度,「甚至化整為零」,而黎相信他們站在歷史中正確的一方。
至於黎在報道稱「見佢哋對各人嘅(罪名)指控又有啲騎呢」,黎庭上解釋,警方拘捕其兩名兒子,令他感到很奇怪,因為他們不管在生意或非生意上,都從未參與任何事情。他當時亦不知周庭及李宇軒同被捕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被捕後受訪指「坐監都揀呢條路」 黎:意指六四後爭取自由運動之路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五(1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09 日審訊,黎第 17 日作供。
辯方展示黎助手 Mark Simon 向黎轉發他人訊息後指,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演講,參考了黎在《紐約時報》文章的論點,又提到有人非常擔心黎的安全,黎回覆指不要擔心,認為中共不會對他有所行動。黎供稱,自己當時錯判形勢,以為中方會小心謹慎,考慮國際社會反應,但這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。
另外,黎 Twitter 於 2020 年 7 月轉發 「香港監察」負責人羅傑斯帖文,提到公民黨立法會參選人被取消資格,呼籲英國時任外相藍韜文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「加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名單」。黎指帖文由「徒弟」李兆富轉發,當時他沒留意,現回看承認是錯誤,會為李的疏忽負責。
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,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。本周五(13 日)高院資料顯示,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、譚得志提出上訴。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,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,沒律師代表。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。
計及上述 4 人,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,其餘 8 人為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余慧明明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楊雪盈及彭卓棋。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五(1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09 日審訊,黎智英第 17 日出庭作供。辯方展示黎與不同人的對話紀錄,其中見黎助手 Mark Simon 於 2020 年 7 月 28 日向黎發訊息指,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及國務院其他人員表達觀點時,都不想多提黎的名字,因怕對黎不利,擔心其安全,並提到「而你在《紐約時報》文章提出有關價值觀之戰的觀點,正逐漸形成」。
黎回覆 Mark Simon 稱感謝他們的支持,著對方不用擔心,認為「他們現在不會對我有所行動」,因想向商界及國際社會證明,《國安法》沒影響市民的自由及法治,又指從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,「他們知道自己犯了大錯」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Twitter轉發籲制裁帖文 黎稱李兆富犯錯 會為其疏忽負責
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、及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,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,被控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,衞其後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案件周四(12 日)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(Central Criminal Court)答辯,兩人不認罪續准保釋,案件訂於明年 3 月 10 日開審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四(1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08 日審訊,黎第 16 日作供。
針對黎 Twitter 帖文提到,英國為港人推出 BNO 簽證「救生艇政策」,稱「年輕人是我們爭取自由運動的脊梁」。法官杜麗冰關注「自由」的意思,黎指是「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,免於獨裁的自由」,杜聞言指「免於中國內地的自由?即你想香港獨立?」黎重申不想港獨,是想有「法治下的自由」。
至於黎有 Twitter 帖文引述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演講內容,提到「自由世界必須戰勝這種暴政」,黎同意蓬佩奧言論涉提倡與中國敵對,但否認自己轉發演講片段,是間接提倡敵對。案件周五(13 日)續審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四(1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08 日審訊,黎智英第 16 日出庭作供。辯方展示黎與「徒弟」李兆富於 2020 年 7 月 21 日的 WhatsApp 對話,黎提及「中國只是一隻紙老虎」,又指中國軍隊腐敗,不可能與美國戰鬥。黎確認上述內容在其 Twitter 發布,而他不贊成「熱戰」。
另一帖文提到「年輕人是我們爭取自由運動的脊梁」,法官杜麗冰問,黎所指的「自由」是甚麼?黎回答是「來自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,擺脫獨裁的自由」。杜聞言問,「即你想香港獨立?」黎否認想香港獨立,而是想香港有法治,強調是「法治下的自由」。杜問,那麼甚麼是「爭取自由運動」?黎指是「抵制中國侵犯香港自由的運動」。
案件由高院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。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、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;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、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稱爭取「免於獨裁自由」遭官質疑想港獨 黎否認指想要「法治下自由」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三(1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07 日審訊,黎第 15 日作供。
庭上顯示黎與助手 Mark Simon 的訊息,對方轉達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助手 Mary Kissel 的問題,問黎是否真的不希望美國與香港斷絕聯繫,黎回覆此舉可令中國更易順應美國要求。黎庭上解釋,他當時只是解釋前因後果,嘗試理解美方做法,告知 Mark Simon 自己的推論,否認鼓勵美方撤銷香港特殊地位,他與 Mary Kissel 亦沒直接聯繫。
另外,黎在專欄文章〈時間就是武器〉提到《國安法》生效後,「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」。黎確認是指《國安法》侵犯示威權利,又指 2020 年七一已無人再外出示威。法官杜麗冰問,黎概括成「因當日非常少人示威,所以《國安法》侵犯示威權利?」黎稱,認為是示威的終結,「因為在《國安法》威脅下,這是不可能的,沒人會再這樣做,這已經實現了」。
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,45 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。
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的限期於周二(10 日)屆滿,《法庭線》周三向律政司查詢有否提出刑罰覆核申請,以及有否申請延期。律政司回覆稱,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,又指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,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。
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獲裁定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已就劉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。罪成被告方面,至今共 8 人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,包括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林卓廷、余慧明、黃碧雲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。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