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年 11 月,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涉於休班期間,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,並一度抓其胸部,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,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求。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周三(17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,由裁判官梁雅忻審理。 辯方問及事主是否知道被告駕駛跑車、住「好大間、好靚嘅別墅」、帶寵物狗坐私人飛機,質疑事主因知道被告有錢,當晚向對方透露想辭職,要求被告幫忙並提及「關於錢嘅嘢」,惟被告不願協助,兩人一度推撞,事主激動否認。辯方另問及事主丈夫,是否討厭太太的客人、又質疑對方「非常憎差人」,丈夫一概否認。 另外,控方呈上的承認事實,顯示被告事發後曾接受醫療檢查,發現身上有酒氣、體內含酒精,同時有「適應障礙症 」而不當使用酒精,已轉介精神科跟進。案件周四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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