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 2022 年 7 月據《國安法》「實施細則」獲得新搜查令,容許搜查 2020 年從黎智英手機取得、約 8000 多項的「新聞材料」。黎提司法覆核挑戰,8 月 30 日被駁回,法官批准暫緩命令,警方在 9 月 6 日前不得解封材料,以候黎申請上訴和暫緩執行手令。 司法機構資料最新顯示,黎在敗訴翌日即 8 月 31 日已提出上訴,案件排期 9 月 28 日聆訊,預計需時 180 分鐘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警方 2022 年 7 月據《國安法》「實施細則」獲得新搜查令,容許搜查 2020 年從黎智英手機取得、約 8000 多項的「新聞材料」。黎提司法覆核挑戰,8 月 30 日被駁回,法官批准暫緩命令,警方在 9 月 6 日前不得解封材料,以候黎申請上訴和暫緩執行手令。 司法機構資料最新顯示,黎在敗訴翌日即 8 月 31 日已提出上訴,案件排期 9 月 28 日聆訊,預計需時 180 分鐘。
2020 年 8 月 10 日,警方國安處拘捕《壹傳媒》創辦人黎智英、他 2 名兒子和多名集團高層,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。黎智英 3 天後入稟要求歸還「新聞材料」,法庭於 2021 年 2 月下令暫時封存相關資料。警方今年 7 月 8 日,據《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》獲得新搜查令,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、約 8000 多項的「新聞材料」。 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,挑戰新搜查令的合法性,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陳嘉信周二(30 日)駁回申請,指警方有權查閱新聞材料。判詞指,《國安法》賦予警方額外權力處理國安相關罪行,條例中的「指明證據」包括「新聞材料」,並強調「新聞材料」並非至高無上的考慮因素。 黎智英一方申請暫緩執行手令以候申請上訴,法官下令暫緩命令 7 日,即警方在下周二(9 月 6 日)前不得解封新聞材料。
2020 年 8 月 10 日,警方國安處拘捕《壹傳媒》創辦人黎智英、他 2 名兒子和多名集團高層,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。黎智英 3 天後入稟要求歸還「新聞材料」,法庭於 2021 年 2 月下令暫時封存相關資料。警方今年 7 月 8 日,據《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》獲得新搜查令,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、約 8000 多項的「新聞材料」。 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,挑戰新搜查令的合法性,周一(22 日)在高等法院處理。黎一方指,《國安法》下「新聞材料」仍受保護,應免於搜查,又指《實施細則》可與本地法律並行。警務處一方重申,《國安法》不受本地法例限制,「新聞材料」也非絕對權利,因此可據《國安法》搜查令查閱。 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陳嘉信聽畢陳詞,將於 3 個月內裁決,但稱冀於 2 周內頒下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