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審法院 2023 年就岑子杰司法覆核案,裁定港府須在 2 年內設立替代框架,承認同性伴侶關係,港府本月初建議設立登記制度,供已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登記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周四(10 日)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,建議制定《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》,訂明同性伴侶登記條件、申請及撤銷方式等,以及修改現行法例,賦權已登記同性伴侶獲醫療資訊、辦身後事等權利。
草案又建議設兩項罪行,訂明任何人故意干預登記紀錄,即屬犯罪,最高罰款 50,000 元及判監 2 年;另外,如同性伴侶於海外註冊的關係已告終,沒有合理辯解而未有於 6 個月內書面通知登記官,最高可罰款 10,000 元。
文件指出,政府在擬定相關替代框架時,已謹慎作出平衡,為登記制度設立適切的登記條件,避免對本港婚姻制度及社會傳統價值造成衝擊,並重申同性伴侶登記關係不等同婚姻。草案將於下周三(16 日)於立法會首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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