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7 月 14 日,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,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,襲警等 4 罪成判囚 5 年半。杜於 2024 年獲釋後,須遵守為期 22 個月的監管令。
杜啟華隨後報讀英國一大學的法律學士課程,獲有條件取錄,遂向懲教署監管個案覆檢委員會申請本月離港赴英但被拒。杜不服決定提司法覆核,原排期 8 月 14 日聆訊,現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該案無聆訊排期。
杜向《法庭線》確認,已撤回司法覆核申請,但指難明言原因,「好多嘢答你唔到」。就懲教署拒批杜啟華離港,是否與國安委決定有關,《法庭線》分別向律政司、懲教署查詢,均獲回覆不評論個別案件。
懲教署另指,一直依法和公正地執行監管令,以確保釋囚遵從監管令所有條件、改過自新及重新融入社會,保護公眾人士免遭罪犯嚴重傷害,並確保有效維護國家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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