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飲醉酒都可以係罪?海洋公園唔准講粗口?沙灘唔准唱歌?」香港法庭每年大約處理 30 萬宗刑事案,但現行法例下仍有些罪行因時移世易,多年來鮮有檢控,很少在新聞出現。
今期《法律 101》揀選 5 條較為「奇特」的罪行與大家分享,當中你聽過幾多?
Part 2
影像《法律 101》一連兩集同大家講吓 10 個「估你唔到」嘅刑事罪! 今集講住 5 個先!大家知唔知原來飲醉都係罪?喺海洋公園講粗口嚇親啲動物,都有機會被檢控㗎!仲有咩「估你唔到」嘅罪行?快啲睇片搵答案啦! 影片素材(按出場序):《低俗喜劇》(2012)、《保持通話》(2008)、《明日戰記》(2022)、《Z風暴》(2016)、《家有囍事》(1992)、《長江7號》(2008) 文字報道:法律101|你可能未聽過的刑事罪(Part 1)
2019 年 4 月,兩名青年被指送喝醉酒的 14 歲女童回家,並在睡房輪姦她。兩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,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,周三(21 日)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9 年。 法官黎婉姫形容家中是每人的安全島,惟女童受事件影響,案發至今不敢回家。她指兩名被告趁女童喝醉無力反抗、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輪姦她,屬加刑因素,而兩人對事主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,必須嚴懲、以儆效尤。 創傷報告顯示,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,對將來感到困擾同絕望,曾萌生自殺念頭。案情指,事主曾告知男友,對方表示知悉事件,回應「無計啦,嗰個係我二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