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
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23-29

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23-29
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律政司指法院無權干預 官押後裁決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,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,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。律政司不服提上訴,先後被上訴庭、終審法院駁回。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,就《國安法》第 14 及 47 條釋法,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,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,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。

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,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,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,僭越《國安法》權力,高院周五(28 日)處理兩宗申請。

律政司一方指,香港法院無權干預國安委的決定。黎一方則認為,國安委角色如「補底」,不包括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,法庭有權及責任介入。他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能被挑戰,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,舉例指可以囚禁市民至死、充公資產,法庭仍無法介入,「恐怕要跟法治重大的一部分說再見」。法官聽畢雙方陳詞,表示押後裁決,並於一個月內頒下判詞。

Read more

「佔中」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 陳淑莊被裁專業失當 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譴責

「佔中」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 陳淑莊被裁專業失當 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譴責
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,於 2014 年佔領運動初期,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、陳健民、朱耀明等人呼籲他人上街及支援,被裁定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」及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」罪成,判囚 8 個月、緩刑 2 年。她其後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,被上訴庭駁回申請。

大律師公會去年接獲投訴,指身為執業大律師的陳淑莊被定罪,或損大律師專業形象。大律師公會周一(24 日)向會員發信,指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投訴成立,對陳予以譴責,並下令陳須繳付 14 萬元訟費。判詞提到陳煽惑他人作出「應受譴責的行為」,不論其用意有何高尚,都對金鐘和中環一帶造成嚴重阻礙和干擾。

判詞又指,雖然陳當時並非以大律師身分行事,但她作為民主派政黨的關鍵人物,亦代表法律界,其講話或更能說服群眾參與佔領運動,她卻未曾提及任何法律後果。考慮事件不涉私利或暴力,審裁組亦接納陳淑莊參與佔領真誠希望爭取普選,並已在刑事法庭受到懲處,下令作出譴責。

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