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 歲內地男子在舊同學不知情下,借用其身分開設「高德」帳戶,在香港駕駛網約車非法載客取酬,兩個月內行車近 700 次,賺取逾 7 萬元。警方「放蛇」揭發事件,男子被控 19 項違反逗留條件等罪,周四(8 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曾任解放軍,退役後一度失業,為養家而犯案,又指他為來港駕駛網約車,購入涉案 Tesla 車輛。官質疑被告「專登買車嚟犯法?」辯方回應指,被告仍未完成供款,「大機會得個桔」,待案件審結後會出售。案件押至 1 月 26 日判刑,待索被告背景等報告,被告須還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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