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,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,在 Facebook、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,據了解內容包括「仇恨中共」、「台獨」、「革命」,被控《維護國安條例》下的「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」罪。
案件周一(3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控方確認不修訂控罪,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,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再訊,以候被告新的法律代表索取指示,以及終院「快必煽動案」之結果;被告則在不申請保釋下繼續還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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