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五(16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有份拘捕及為第五被告作錄影會面的廉署調查員供稱,拘捕時及進行錄影會面前均有警誡被告。調查員亦指,第五被告沒有遭受「打、嚇、氹」。案件下周一(19 日)續。
法律101|甚麼是「案中案」? 為何「警誡」如此重要?

辯方爭議招認呈堂性
調查員:有警誡
據控方開案陳詞,第五被告駱天龍於 2021 年 6 月 7 日被廉署人員在其住所外,以「串謀行賄」及「串謀詐騙」罪拘捕及警誡。及後駱於同日早上接受錄影警誡會面,期間廉署人員向他展示文件紀錄,而駱有作出招認。辯方爭議該錄影警誡會面的可呈堂性。
周五庭上,與駱天龍進行錄影會面的廉署調查員楊俊浩到庭作供。控方主問下,楊供稱在駱的住所拘捕駱時,曾對駱施行警誡,而駱回答「明白」。及後他在廉署,向駱出示致被捕人士的通知書時,有向駱解釋其權利,而駱亦有回答「明白」。
楊亦稱在進行錄影會面前,曾向駱警誡。而駱完成錄影會面後,有一名由第三方聘請的大律師,在廉署總部與駱會面。楊指,駱被捕當日沒有遭受「打、嚇、氹」。
控方完成主問後,辯方指由於周五早上收到控方的新文件,需時向駱索取指示,而盤問需時,申請押後到下周一(19 日)續審。裁判官覃有方接納。
9 人被控 5 人不認罪
9 名原居民被告被分成兩案起訴,其中 6 人的案件,被告依次為陳永堅(42 歲,建築工人)、龍福兒(72 歲,無業)、楊啟光(56 歲,質量控制員)、駱天龍(42 歲,水電工)、黃觀勝(58 歲,的士司機)、陳志明(71 歲,的士司機)。龍福兒早前因病留院,獲控方撤控。
被告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,指他們於 1991 年至 2017 年期間,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,與程振明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,訛稱為有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,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被告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。
5 名不認罪被告為陳永堅、楊啟光、駱天龍、黃觀勝及陳志明。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謝志浩、大律師王詠文、吳漢輝;控方由律政司外聘大律師李國威代表。案件由裁判官覃有方審理。
另一案件中,3 名原居民已認罪,其中蔡偉生(62 歲,拖拉車司機)、鄧翹沾(73 歲,無業)各被判囚一年;梁錦益 (74 歲)被判囚 10 個月、緩刑 3 年。
翻查資料,程振明為元朗區議員、鄉議局十八鄉鄉委會主席及水蕉新村村長。程在另案與發展商王光榮一同否認串謀詐騙罪(見報道)。

TMCC144/2025 (Consolidate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