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四(14 日)踏入第 23 日審訊。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,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。
辯方質疑,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,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。證人回答,「佢唔會讀晒⋯⋯但佢會睇」,而她亦會問對方「明唔明」聲明內容,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,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、程序完成。
Day22|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四(14 日)踏入第 23 日審訊。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,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。
辯方質疑,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,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。證人回答,「佢唔會讀晒⋯⋯但佢會睇」,而她亦會問對方「明唔明」聲明內容,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,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、程序完成。
Day22|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三(13 日)於踏入第 22 日審訊。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江嘉敏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,她同意鄉議局曾就「要求確認沒轉權利予他人」及「確認為土地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」兩項法定聲明條款,向政府表達不滿及關注。
江亦同意,兩任政策局長,即已故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,以及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都曾與鄉議局討論,政府先後將兩條款改列入建屋牌照,而孫曾告知鄉議局,如丁屋申請人違反條款,政府會收地與或取消其牌照。案件周四續。
Day20|辯方指林鄭曾向鄉議局承諾 申丁屋發假誓不會被捕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一(11 日)於踏入第 20 日審訊。首席地政主任林熾輝接受盤問時確認,2006 年至 2007 年間,鄉議局關注丁屋申請人若「發假誓」會否被定罪,而政府曾與鄉議局表明,只會收回土地及取消建屋牌照,申請人無須負上刑責。
辯方亦指,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亦曾在與鄉議局會議上指,當局會「做得乾淨俐落啲」,不會「畀新個案再出現」,意指不會再有新個案因發假誓被捕;林熾輝同意林鄭就此表達清晰。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五(30 日)於踏入第 17 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案件 5 月 7 日續審。
辯方質疑廉署調查員的行動紀錄沒寫「Arrest」,實情是他們在第七被告住所沒有宣布拘捕。調查員否認,指肯定有做,但紀錄上或因「手快未必寫得到」。辯方再質疑簡單如「6 隻英文字母」都沒有寫,調查員稱忘記原因,但她事後在證人供詞有提及。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一(19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辯方指,廉署調查員拘捕第五被告時,發現他不在目標單位,遂致電問其確實地址,但沒告知想拘捕他。調查員同意當時「有所隱瞞」,稱因通話時未能確認對方身分。辯方又指,調查員在住所沒拘捕亦沒警誡被告,被告以為被邀請助查。調查員否認。案件周二續。
第九日審訊|廉署調查員稱拘捕第五被告、錄口供均有警誡 沒「打嚇氹」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五(16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有份拘捕及為第五被告作錄影會面的廉署調查員供稱,拘捕時及進行錄影會面前均有警誡被告。調查員亦指,第五被告沒有遭受「打、嚇、氹」。案件下周一(19 日)續。
法律101|甚麼是「案中案」? 為何「警誡」如此重要?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五(9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辯方指,第四被告生於荷蘭,曾向廉署人員提及「中文睇唔明」,至錄影會面後期方知被捕。廉署調查員則供稱,錄影會面開始後才知道對方生於荷蘭,但對方同意用廣東話,而且 1994 年已回港,認為其中文閱讀與書寫能力可能欠佳,但聆聽能力「冇問題」。
第六日審訊|辯方指首被告律師求見不果 廉署調查員稱因即將保釋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三(7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,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廉署調查員供稱,首被告陳永堅被捕後,有兩人自稱其法律代表要求與陳見面,因當時知道陳將獲廉署保釋,所以調查員建議該兩人等待。辯方盤問指,調查員在拘捕前曾向陳稱,「想搵你指證其他人」。調查員不同意。案件周四續。
第五天審訊|辯方爭議口供自願性 廉署調查員:有讓首被告選擇錄口供否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二(6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,法庭處理各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。
廉署調查員在盤問下指,他邀請首被告陳永堅到總部錄取警誡錄影會面前,曾到另一嫌疑人住所,邀請該人協助調查,惟對方表示不適並拒絕。辯方質疑,他沒有向陳提供同樣選項。調查員否認,稱以相同方式對待嫌疑人,兩人均可選擇錄口供與否。案件周三續。
第四天審訊|控方開案:男丁串謀程振明等人售丁權 地段納入曉⾨出售
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,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,案件周一(5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指,男丁申建丁屋時須簽法定聲明及保證書,確認不會轉讓丁權,但被告串謀村長兼鄉委會主席程振明等人出售丁權,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表述,誘使署方批准建屋。
控方續指,發展商把多個地段轉讓予被告,由被告申建丁屋。建成後,發展商以被告的名義申請撤銷轉讓限制,並支付補地價及行政費。相關地段後來納入私人屋苑「曉⾨」出售,每幢的售價由 800 多萬至逾一千萬元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