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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否認雙重標準:「就算其他傳媒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稱可隨被告作供收窄或擴闊檢控基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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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周二(27 日)踏入第 55 日審訊。控方完成結案陳詞,並由辯方開始結案陳詞。就辯方質疑檢控「雙重標準」,認為《立場》與其他媒體做法相同,控方指即使是同一篇文章,都要考慮發布者意圖及當時背景等,稱「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。

控方又指,何桂藍及潛逃海外人士的行為有損國安,「根本唔應該關注」,而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,媒體對政府不利的意見容易令大眾誤會,舉例指警方曾就「新屋嶺」等事件交代,但「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,過咗一年兩年都有」、「示威者仍然係唔收貨」。

針對辯方稱控方不斷更改檢控基礎及案情,控方則認為隨被告作供,控方可以收窄或擴闊檢控基礎,又指國安風險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,強調不是要禁制政治言論,但須符合法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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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就控方援引 1952 年「大公報案」,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,辯方余若薇結案時引用同一案例,指當中正正提到「被告心態」,反駁指控方須證明被告煽動意圖,「文章係冇腦、冇意圖嘅,如果你講意圖,係一定講被告」。(見另稿

2023 年 6 月 27 日,鍾沛權、林紹桐
控方:國安風險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

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、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;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、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,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。

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的伍淑娟,周二繼續坐著陳詞。對於辯方爭議,法庭應考慮涉案文章是否足以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實際風險,伍認為國家安全風險,應由政府及專家、而非法庭去衡量;又指傳媒可報道何桂藍、鄒家成等人的新聞,但不能讚揚或宣傳他們。她指控方並非禁制所有政治言論,但要符合法例。

伍續指,張崑陽等人有自己的社交平台,《立場》只需中立地報道其發言即可,毋須提供平台讓他宣傳。至於涉案中大衝突兩周年專訪和鄒幸彤得獎報道,伍指,《立場》同樣應中立報道和提供正確事實,而非以煽動性言詞強調他們的違法主張。

辯方質疑檢控「雙重標準」
控:「其他傳媒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

就辯方指稱控方「雙重標準」,認為《立場》與其他媒體做法相同。伍稱:「問題係法庭受審係 3 個被告呀嘛,辯方假設咗好多嘢先話雙重標準,警方有足夠證據、故意唔檢控」。

伍指,即使是同一文章,都要考慮發布時的背景、發布者意圖等因素,認為法庭毋須考慮「雙重標準」的問題,又指「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。」她舉例指涉案何桂藍文章,辯方指其他媒體亦有相類報道。伍認為,沒作出起訴「可能係我哋唔知個情況存在」,因此控方不提控不涉合法性的問題。

伍淑娟又指,鍾沛權供稱《立場》被針對而遭檢控,說法「嚴重失實」,法庭不應作出不利推論。她續指,雖沒直接證據指鍾說謊,但他作供時迴避問題,在關鍵事件上不可信。

控:何桂藍等人行為損害國安 「根本唔應該關注」

辯方早前指《立場》亦有發布建制派專訪等文章,邀請法庭一併考慮。伍淑娟指,《立場》發布涉案何桂藍文章當日,雖然就選舉等議題曾發布不同文章,「你睇完啲文章點樣『戥返勻』何桂藍喺文章講嘅激烈言論呢?」

伍認為,鍾沛權選擇訪問何桂藍、鄒家成和梁晃維,是因為知道他們未來會從事政治工作,希望增加他們的的曝光率。

伍又指,上述 3 人及「潛逃海外」的人「根本唔應該關注」,他們要求制裁中國的行為,有損香港利益和國家安全,「反中央反政府,點解呢啲訊息要受到宣傳?」控方邀請法庭考慮整體的時代背景,推論被告非常了解涉案文章。

控方:網媒有責任預計文章轉發到海外

控方周一列出 45 宗案件,指該些案件可被視為「思想罪行(thought crime)」,尋求外國干預及煽動。控方代表徐倩姿周二在庭上讀出部分案件,包括「呂世瑜案」、「尹耀昇案」及「黃德強案」等。

徐指,因應鍾沛權供稱《國安法》後不存有實際國安風險,控方除了依賴關鍵的社會事件,亦會參考法庭在上述案例中,如何審視互聯網對讀者的影響、訊息有何效果等。她強調,並非指相關案件受任何一間網媒影響,而是反映出實際國安風險。

伍淑娟補充,案發期間仇警情緒高漲,反政府和反中央的情緒亦不遑多讓,至今仍要防範有關現象。而《立場》文章於網上發布,「可以去到好遠好遠,無限地…轉過幾手唔會係你原先嗰篇。」她認為網媒有責任預計其文章會轉發至海外,非《立場》慣性讀者都會讀到文章,「只會睇你個 link(連結),仲會睇你之前之後出嘅嘢?」故涉案 17 篇文章應獨立審視。

控方引陳沛敏博客文章留言
指引起離叛之心

伍又指,涉案陳沛敏博客文章的內容「比較無咁激烈」,但在《立場》 Facebook 專頁上的部分留言,如「香港越來越恐怖,行出街最驚見到嘅唔係賊,係死黑警」、「憎恨冇停止過,天滅黑警」等,反映市民閱讀文章後憎恨政府和警察,有離叛之心。她指,陳沛敏文章已是涉案文章中最平和,但都出現上述留言,「讀者有咩反應,可以睇到文章個 effect(效果)?」

控方引夏寶龍發言
指「亂的根源尚未根除」

伍淑娟重申,法庭可以「司法認知」採納案發時的時代背景,指當時人心未回歸、有「反中亂港」人士炒作事件,加深市民對政府的仇恨。

伍指,假設法庭不接納「司法認知」,亦可藉反修例案件顯示「人心不穩」;民主派初選後,立法會選舉因應疫情而推遲,「啲人係心有不甘㗎喎,一定係心有不甘。」伍指,若他們受煽動,加上海外的示威「倒灌返嚟」對香港施壓,涉案 17 篇文章在此背景下容易煽動他人,導致國家安全風險。

伍又指,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,舉例指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曾就「8.31 太子站事件」及「新屋嶺事件」見記者交代,監警會亦已發表報告,但「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,過咗一年兩年都有」、「示威者仍然係唔收貨」。

伍稱,「傳媒對政府扭曲、不利意見,會令大眾誤會,政府根本無得走出嚟澄清,尤其是當時情緒咁高漲。」她另引述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於 2023 年在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」開幕典禮的致辭內容,指其發言代表國家言論,法庭可納為「司法認知」,其中提到「現在香港社會看似平靜,實則暗流湧動,亂的根源尚未根除,治的基礎尚需鞏固。」

控方指隨被告作供
可收窄或擴闊檢控基礎

至於辯方質疑控方不斷更改檢控基礎和案情,伍指隨著鍾沛權作供,控方是可以收窄,亦可以擴闊檢控基礎。

辯方指控方開案時,稱《立場》不是網媒而是政治平台,到盤問尾聲改為指控「《立場》只有在發布煽動性文章時,才成為政治平台」,伍解釋純屬手民之誤,「translation 搞錯咗」,重申控方立場是「(被告)除咗做新聞外,亦係一個政治平台」,又指控方最後在結案陳詞時指《立場》為倡議型媒體,「呢樣嘢同開案嚟講係收窄咗」。

辯方另指控方呈堂 587 篇文章,對辯方不利。伍反駁,辯方主問時亦呈上大量文章,故控方亦可以該 587 篇文章檢視《立場》的運作。

DCCC265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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