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
7.21非白衣人案|林卓廷指當晚多人看直播信有人報警 官問開唔開心

7.21非白衣人案|林卓廷指當晚多人看直播信有人報警 官問開唔開心

分享:

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,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代表。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:大律師黃錦娟、大律師李百秋、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鄭凱霖、大律師周慶澎、大律師黎建華、大律師曾敏怡。

林稱致電警長為報警
同意沒面對危急情況

控方就報警一事作提問,問林是否同意致電警民關係組鄧姓警長時,實際上未有事情發生?林聞言稱,「吓」,並在追問下指當時見到有罪案發生,包括看到白衣人集結數小時,亦看到懷疑武器,集結的相片都顯示有人手持武器,且看到廚師背部被襲,「作為市民同議員梗係要聯絡警方處理」,且當時向當區區議員黃偉賢詢問警方的聯絡方法,故視致電警長為報警。

控方亦問,林當時沒面對危急情況?林同意。

控方續問,林指預計警方數分鐘到場,是由何時開始計?林稱,到站時看到有女士遭扑穿頭,相信港鐵、警方都知道,且白衣人入站後,情況更加激烈,故預期短時間內到。

控方問,林與鄧的通話中,提及發生事的地方並不包括元朗西鐵站內?林指,「如果你要捉字蝨,可以話我無講過西鐵站裡面嘅」,並同意當時沒提及。

控方續問,林到達付費區內,指有人遭白衣人打,故感擔憂、恐慌,問林為何不再報警?林答稱,正如直播片段可見,他到埗後首先慰問傷者,又著市民不要觸碰證物,又有人著林與何君堯傾等,其後就有白衣人衝入閘等,「如果我有時間有空間會問港鐵職員有冇報警啦,但我都無呢個空間」。

林指分身不暇
無法再報警

控方續質疑,林到場後何不再於到達現場後再報警,指林於離開元朗站前都未有警員到場,問林再打多次電話有何壞處?

林稱當時分身不暇,認為白衣人入閘後港鐵都有報警,又指當晚直播後,其同事冼卓嵐告知有幾十萬人看直播,「通晒天啦,我仲要去報警?我相信好多人報警啦」,並指事後知悉警方當晚就接獲二萬多個報案電話。

官:你開唔開心呀?
林:點解開心呀?

法官陳廣池問,有多少人看過直播,指 30、40 、50 萬都是幾十萬。林指不記得。法官其後再問,「你開唔開心呀?」林稱,「我唔開心呀,呢件事唔應該發生,俾人打到個嘴穿晒流緊血,有咩咁開心呀?」

官其後澄清問題,「唔係問睇到你俾人打都開心,係問你開唔開心有幾十萬人睇直播」。林答稱,「我一啲都唔開心,發生啲咁嘅事多人睇,點解開心呀?」

官續稱,當時幾十萬人看其直播,林可以著冼手持鏡頭,「你大聲對個鏡頭講,打 999,我哋好危急!」林稱,「我諗唔使啦,有眼睇㗎嘛個情況,唔使我講危急啦!」林又指,當時專注望向白衣人,擔心對方會衝入閘,故不敢離開視線太遠。

控方再問,再報警有咩壞處?林大聲稱,「令我分心囉!」又指當日被人用水樽打,且多人報警,「專注迫在眉睫情況,報警呢一樣嘢,警方一定知,我可以打多 10 次,咁樣會令我喺現場最專注嘅事情受影響。」

林稱促警驅散黑社會 
確保市民安全包括自己

控方又指,林於 2019 年 6 月被支持政府人士包圍受襲,林同意獲當時警方保護免受襲擊,問林就 721 事件有否要求警方保護?林稱,當時與鄧的通話中,「要求佢哋盡快驅散黑社會,確保市民安全,我都係市民嚟㗎嘛!」

官則指,林除了為市民,「你仲有頂帽好大,立法會議員」。林同意自己有一個公職身分,追問下稱當時無特別要求警方保護。

對於林於主問供稱,沒告知警方會去哪一個站,因擔心告知後,警方僅驅散該站的白衣人,而不驅散所有白衣人。控方指,林一方面認同警方保護有用,但就 721 事件沒有確實告知警方自己的位置,指林萬一身陷危機,「警方要花精力保護你,阻礙警方更有效動用警力。」

林稱不同意,指與警長的通話要求盡快驅散元朗、朗屏站一帶的白衣人集結,有公眾安全逼切性,「我入去元朗想警方盡快做嘢,唔係主要叫警方嚟保護我…唔係我打算去嘅地方有風險呀嘛。」

控方質疑沒向警透露行蹤
林:會唔會太荒謬呀?

控方另向林指出案情,指林當晚從沒打算向警方透露行蹤,因不想警方到場制止他與同付費區內的人集結。

林笑稱,「絕對唔同意!」林又指,「如果係咁點解同鄧警長講,我搭緊西鐵入元朗,盡快處理出面啲黑社會,如果我要隱藏行蹤,點解仲同警長講?點解一落車直播?我有 6 尺 4 吋高,搏人哋認唔到我?會唔會太荒謬呀?啲鏡頭影唔到我,都睇到我身型啦!」

控方指林火上加油、挑釁白衣人
林:係我面對死亡好接近嘅時刻

控方續指出,林當時是「火上加油、挑釁白衣人」。林稱,「絕對唔同意,當場(時)係我面對死亡好接近嘅時刻,咁嘅場境仲想火上加油?唔好講笑啦。」

林續指,當時不想與白衣人有接觸,故隔開閘內、閘外人,「點解調轉嚟講,我火上加油,點樣叫佢哋入嚟西鐵站打人…」

控方另指,林當時一直叫人不要出閘,是要「聚更多人支持你,令自己人多勢眾」,並與白衣人對抗。

林稱,「唔同意,我都唔知啲白衣人會入嚟,點樣好似諸葛孔明咁算到晒佢哋入嚟,你將啲因果次序調轉咗。」

控方又指,林從沒期望警察到場,林稱「唔係啩?」控方續指,林想「挑起亂象」,挑起閘內外人雙方情緒,對局勢「火上加油」。林指,「完全唔同意」,重申當時想警方盡快到場,亦有市民問警察何時到,「大家都係好無助嘅情況,咁嘅環境,唔相信有人仲會唔想警察嚟囉,如果有人咁講我鬧佢係咪傻㗎。」

林指不同意閘內有「傘陣」

控方問及,當時 6 月很多集會演變成暴力事件,如 612 警民衝突、七一立法會衝突等。林稱有認知。

控方指,721 當日付費區內大部分人士戴口罩、頭盔。林稱只有非常少數,亦不同意有「傘陣」,指因閘外人不斷擲物,「啲人縮自然企埋一齊」。

控方指林曾加入喊「 香港人加油」
林:嗌咗一兩句之後我無再嗌

控方另就閘內人叫喊的口號作盤問,並播放林 Facebook 直播片段,指閘內人曾喊「香港人加油」的口號,而林曾加入一齊叫喊。

林承認曾叫過口號,指曾在不同街站,甚至當日下午叫喊過,「呢個口號係過去兩三個月嗌咗上千次」,「當有人嗌,好自然就接…嗌咗一兩句之後覺得唔係好適合,所以把聲收到好細,嗌咗一兩句之後我無再嗌」。

控方問,「同唔同意閘內人啲對抗情緒已經升溫?」林稱不同意,「我聽啲人嗌口號,我當時理解係想大家保護好自己咋嘛,同自己或者遇襲嘅人講,即係頂住,唔好俾白衣人襲擊囉…」官追問,林有否覺得閘內人士情緒升溫?林稱不覺得。

控方問,為何林其後沒有叫口號?林稱,「開始諗會唔會有啲人因為我嗌口號造文章呢…」官問,林多次提及,當時要兼顧多樣事情,又拉後閘內人,「反而諗到人哋會造文章,你好嘢喎」。林解釋,人有兩套思維,指其中一邊當時感到危機感、驚恐,另一邊冷靜審視當時形勢。

控方質疑林稱閘內人為「兄弟」
官:點解唔叫兄弟姊妹?

至於人群曾喊「黑社會唔好走」,林指當時沒有一同喊。另林曾稱,「黑社會,唔好走…各位兄弟唔好埋去」。控方問,「點解稱呼佢哋做『兄弟』?」

林答,「一般我哋喺街見到,都會講阿哥攞份單張,見到閣下你都會講阿姐睇睇,年紀大啲咪叫阿叔…唔通話前面咁多位先生咩,唔會咁講。」

官指,當時閘內有名女子走得很前,「點解唔叫『兄弟姊妹』,好唔公平,性別要平等」。林答稱,「法官閣下,你個觀點係啱,卿姐(劉慧卿)都成日話性別觀點主流化,呢樣要改嘅…好似平時(庭上)講死啦死啦,有時呢啲口頭禪好難改嘅。」

控方問林有否稱白衣人「兄弟」
林:會唔會太過荒謬?

控方續問,「白衣人技術上都叫市民,你有冇叫『兄弟唔好打』?」林聞言稱,「吓白衣人?我叫佢兄弟,你咪告多我一條(罪)?」旁聽聞言發笑。林續稱,「點會叫佢兄弟?佢打緊我,會唔會太過荒謬?」

控方續指,林從頭到尾抱「對抗心態」,兩批人「雙方對壘」?林稱,「無得對壘,出面咁多精壯男子揸哂棍」,又指多次供稱只想市民可以安全回家,「點會返屋企想同佢對壘」?

控方亦問,「會唔會有人專程支持你」?林指從沒打算集結,「從來無出過集結訊息,啲人點樣無啦啦心靈感應支持呀林卓廷,所以唔係事實囉呢個指控!」

官指,但林發出的 3 個 FB 帖文中,其中一個提及「正前往元朗」,林則稱沒提及時間和地點。控方追問,但林提過多人看其直播。林指,但當時沒激烈場面,指直播一開頭少人看,「一路幾何上,唔係一開頭爆幾十萬」。

林指「黑社會唔好走」
出發點是阻嚇黑社會

控方續問,「黑社會唔好走」此句說話有否問題?林稱,「出發點都係想阻嚇黑社會啫,我唔覺好大問題」,但他覺得不適合故沒再喊。

官問,「如果(被罵者)不是黑社會,俾人鬧你黑社會,你有咩感覺呢?」林稱,「我覺得係笑話囉。」官追問,「你會笑?」林稱,「唔會笑,係人都知我唔係黑社會囉,鬧我係黑社會,搞笑咩!」控方亦問,會否是在場人士模仿林的說法而叫「黑社會唔好走」?林稱不知道。

對於林早前供稱,當時對閘外人喊「夠膽企喺度唔好走」是反話,控方問林何不直接著閘外人走?林稱,「我叫佢黑社會快啲走,好似提醒佢警察嚟緊快啲走,好似佢同黨咁樣喎…」

控方問,是否同意上述口號挑釁白衣人?林稱不同意,「啲白衣人自己衝入嚟站入面開始打人,市民同我當然有反應可能指罵佢、警告佢等等,咁既說話係挑釁,我覺得係好荒謬囉!」另林又否認,當時說「你班仆街,惡晒呀,元朗飛,你班黑社會惡晒呀?」一句,是挑釁白衣人。

控方質疑林沒用「和理非」方法
林:咁樣類比完全唔同

控方另問,林供稱民主黨為「和理非」,即「和平理性非暴力」,問是否目標一致,和理非不會與勇武「割席」?林指,民主黨堅持「和理非」原則,自己沒參與過暴力事件,有時都會盡力阻止,「唔會因為佢哋用武力行為,我哋就要同呢批人士去割開」。

控方續問,林是否同意付費區內人士激動與白衣人衝突,但林依然留在原地? 林稱不認同,「當時唔係示威抗議場面,亦都唔係話有咩勇武人士喺現場做啲抗議示威,其他涉及暴力嘅行為…最勇武嘅人士集中晒去中西區一帶,你咁樣類比完全唔同。」

控方指,林明知出現上述行為挑動白衣人情緒,但林與支持者仍在站內,又指林是對立處理,而不是用「和平理性非暴力」的手法。林否認。

控方又指,林當晚沒有調停「做和事佬」,林稱當時環境完全不同,白衣人不斷襲擊,「呢個情況咁點調停,係咪與虎謀皮?」追問下指「我做唔到唔代表我無嘗試,我做唔到因為對方咁蠻橫嘅行為呀嘛!」

控方追問,當晚林無勸喻任何一方,「包括你所講嘅兄弟」。林指,「唔係付費區內全部都係我兄弟,講到全部人都同我熟,我覺得有誤導性」。控方遂修正為無勸任何一方冷靜。林稱不同意。

林否認保護市民為開脫藉口
否認參與暴動

控方指出案情,指林聲稱到場是想保護市民,但從來沒有此打算,指僅為開脫藉口。林稱不同意,指自己在車廂曾著「大男人企前」,至少是想保護車廂內的市民。

控方續指,林明知現場有風險選擇前往,目的不是調停、監察警方,而是參與非法集結,林沒有阻止或退出,反而繼續留守,與閘內人一同挑釁白衣人,違反聲稱到場的原意或目的。林均稱不同意。

控方續指,林藉著出現及留守,向閘內人表達支持暴力集結,提供鼓勵,壯大付費區內人群聲勢,目的是聚眾,破壞社會安寧,連同其他被告參與暴動。林一概不同意。

辯方開始覆問

控方其後完成盤問,辯方開始覆問。林供稱,當日到場的原意或初心是想市民不會遭白衣人襲擊、安全回家,警方和平處理事件。

對於控方指,閘內人叫喊的口號屬挑釁,林指說法荒謬。林覆問解釋,「嗰批白衣人衝入嚟西鐵站入嚟打人襲擊,係佢哋生事,威脅公眾安全」,林又指,白衣人集結多時,又曾嘗試阻止襲擊,「點會變咗控方所指挑釁呢?佢係打緊人持續襲擊」。

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

被告依次為,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(43 歲)及另外 6 人,包括庾家豪(35 歲)、陳永晞(37 歲)、葉鑫昇(31 歲)、鄺浩林(26 歲)、尹仲明(48 歲)及楊朗(26 歲),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。

控罪指,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,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
DCCC1106/2020
焦點
最新文章
最新影片

訂閱支持,撐起《法庭線》

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,
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。
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