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文章〈甚麼是「誹謗」?(一)〉,跟大家談過怎樣才構成「誹謗」、誰可起訴等。其實,構成誹謗的法律門檻並不高。不過法律了提供不少抗辯理由。究竟在甚麼情況下,可以「合法地」説出損害他人名聲的話,而無需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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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文章〈甚麼是「誹謗」?(一)〉,跟大家談過怎樣才構成「誹謗」、誰可起訴等。其實,構成誹謗的法律門檻並不高。不過法律了提供不少抗辯理由。究竟在甚麼情況下,可以「合法地」説出損害他人名聲的話,而無需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呢?
承接早前另一期「法律 101」(見「法律101|律師如何收費?」),假如有人無法負擔私人律師的費用,可到哪裡求助?《法庭線》將一連數期介紹香港資助的法律代表服務(legal representation,即訴訟中代表求助人的律師,負責撰寫文件及上庭等工作),以及免費的法律意見服務(legal advice,即律師為求助人提供法律意見,不會在訴訟中代表他)。
「誹謗」是常見的民事訴訟因由,但法律上有一定技術性及複雜性。各位對於誹謗或許耳熟,但未必能詳。「法律 101」分開兩期,嘗試從不同角度談談「誹謗」。本期先討論法律上怎樣才構成誹謗?誹謗有甚麼形式?誰可起訴及被起訴?
抗辯理由、賠償等議題,亦是誹謗訴訟的重要環節,留待另一期詳細探討。
香港律師人數成千上萬,雖然收費水平不盡相同,但如何收費均受律師公會監管。今期「法律 101」與讀者分享一下,香港事務律師和大律師在收費時須遵守甚麼原則?
近年,香港社會對動物權益愈來愈重視,各界對動物保護法律的關注日增。究竟香港現時有哪些動物保護法例?最近有何新發展?本期「法律 101」 嘗試以淺白易懂的方式,一次過解讀香港動物保護法制的重點。
又到農曆新年!《法庭線》仝人恭祝各位身體健康、事事順利。繼前年及去年的「過年放煙花炮仗會否犯法」、「過年在家賭錢是否犯法」,今年我們延續「過年主題」,談談農曆新年,打工仔最期待收到的開工利是,又或者在公司活動抽中奬,算不算「額外收入」,有沒有需要報稅呢?
最近網上流傳一宗致命交通意外的片段,看似顯示一輛電單車被一名男子攔截後失事。事件引起不少迴響,人們對於此事的是非曲直各有看法。延伸思考,有一個值得探討的法律問題 —— 如果出於好意幫助他人,但不幸造成可能比原本更差的結果,該人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?心存好意是否辯護理由?
承接去年農曆新年後的一期「法律101」,《法庭線》在今年農曆新年前,繼續和大家探討在假日工作的問題:若僱主沒給予僱員法例要求的假日或其他權利,能否有「合理辯解」避免刑責?另一方面,僱員在假日工作,法庭會如何分辨他是被迫還是自願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