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容中心「娉婷」聲稱可透過「磁療」及心靈輔導等治癌,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拘捕負責人趙淑儀,她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,當中兩人已離世。趙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。
律政司周一(22 日)以案件呈述方式(法律 101 文章)提上訴。根據司法機構資料,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治癌,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拘捕負責人趙淑儀,她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,當中兩人已離世。被告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經審訊後,周二(12 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無罪。
暫委法官鍾偉強指,被告的療程是否有效,或收費是否合理,不是本案的議題。官引述案例指,「從事內科執業」的涵義只限於西醫,裁定本案控罪只規範從事西醫執業的行為。官指,控方醫生同意被告療程並非西醫範疇,加上事主知悉被告不是提供西醫服務,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
法官亦指出,外聘主控官黃詩詠提問結構鬆散、經常大篇幅覆述證供但不準確,令法官和辯方不時須糾正澄清。另外,當趙淑儀離開法院時,有傳媒問及她需否對已離世事主負責、有沒有說話要向事主家屬交代等,她沒有回應,上車離開。
律政司回覆指,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,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;又指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,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外判安排作出評論。
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,涉事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療程治療癌症等。女負責人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;當中兩人已離世。她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三(23 日)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7 日審訊。 控方醫生專家供稱,被告向事主講解檢測報告內容,當中涉及西醫專用術語,「普通layman (門外漢)少用呢啲字」,但當中亦涉不正確翻譯。醫生認為,被告向事主稱其患癌,已屬醫學診斷,介紹「腦區治療」等療程則屬於處方治療。案件周四(24 日)續審。
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,涉事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療程治療癌症等。而女負責人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;當中兩人已離世。她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五(18 日)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。 其中一名死者的女兒續作供,指案發時父親情況未有好轉,治療「無乜進展」;又指父親身體轉差後,被告曾稱「係爸爸自己放棄自己」,女兒語畢一度拭淚,表示對被告言詞感到難受。 另一死者妻子供稱,被告表示可不收費治病,自稱為自然療法醫生,保證半年內可治好死者。惟數月後被告改稱收費才能令死者「肉赤」、「畀心機治療」,被告聞言微笑搖頭。妻子又指,被告表示磁鐵可引起「假發燒」有助抗癌,著死者毋須服藥。案件下周一(21 日)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