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,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「南丫四號」,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,被港九小輪「海泰號」撞穿,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。警方於 2020 年 11 月指不會再有檢控,死因庭同月決定不召開研訊,直接裁斷遇難者「非法被殺」。 其中 3 名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、責任仍未完全釐清,今年 6 月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法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,法官高浩文聽畢陳詞後,指需時審視文件,將於 10 月 31 日或之前頒下書面判詞。 今次入稟獲超過 20 名難屬聯署支持,申請人之一、在事件中失去胞弟的梁淑玲指,大家都明白「件事越拖得耐,唔係丟淡、而係好傷痛。」另一名家屬兼海難生還者趙炳全則指,今早到庭心情難以形容,「要嚟到法庭我真係好無奈,差唔多係最後一步。」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