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,指自己 13 年前在內地遇襲令病情復發,回港後被強制留院,其後須遵守「有條件釋放令」,10 年間要定時覆診及接受監督,否則會再被羈留。
他指,一直不知道病人可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覆核有關命令,亦不知他可以尋求法律援助。結果他 4 度自行覆核命令,均被駁回。他周四(28 日)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宣告醫管局、審裁處及醫院院長沒有遵照法定責任,向他解釋病人權利,構成程序不公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一名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,指自己 13 年前在內地遇襲令病情復發,回港後被強制留院,其後須遵守「有條件釋放令」,10 年間要定時覆診及接受監督,否則會再被羈留。
他指,一直不知道病人可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覆核有關命令,亦不知他可以尋求法律援助。結果他 4 度自行覆核命令,均被駁回。他周四(28 日)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宣告醫管局、審裁處及醫院院長沒有遵照法定責任,向他解釋病人權利,構成程序不公。
一名內地男大學生涉於 2020 年偽造聘書和工作證明,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工作簽證,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、使用虛假文書等罪成。他不服上訴,指在囚時經精神科醫生診斷患精神分裂症,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,撤銷定罪,案件發還另一裁判官重審。
案件周三(18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,辯方臨床心理學家指被告患精神分裂,疫情期間獨自一人在港,流離浪蕩致病情反覆,加上被告沒覆診和服藥,推斷他在案發期間精神狀況不佳,影響其決定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控方質疑,專家報告涉事實裁斷,超出心理學家範疇。
46 歲患有精神分裂、幻聽的男子,涉在殘疾院舍轄下單位,聲稱因被誣捏偷煙,以菜刀斬室友,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,周三(23 日)被判無期醫院令。 辯方求情指,被告已接受精神科治療 20 年,案發時或受到精神分裂影響。法官黃崇厚指,接納被告沒有預謀,惟精神科報告指他重犯機會高。法官認為需要平衡公眾及被告利益,又指被告接受醫院令,可讓他在安全環境下接受適當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