葵涌私營殘疾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,2023 年 7 月入稟高院,向「康橋」的母公司「智友集團」3 名董事及股東提出申索,指他們違反股東協議、董事誠信等。案件周三(27 日)在高院就傳票進行案件管理聆訊,並押後至 9 月 24 日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。
張健華離開法院時,就另涉性侵智障女院友的民事索償案敗訴一事回應,堅持「無非禮過佢」,又稱擬提出上訴,亦沒能力支付賠償。(見另稿)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葵涌私營殘疾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,2023 年 7 月入稟高院,向「康橋」的母公司「智友集團」3 名董事及股東提出申索,指他們違反股東協議、董事誠信等,要求法庭頒令涉事董事的任命、股東決議違法,並向包括張健華在內的「原創股東」賠償損失的董事酬金。
案件周二(19 日)在高院進行傳票聆訊,續處理張健華提出「申請查閲對方準備呈堂的文件及証物表」。聆案官梁文亮指,張健華現階段尚未有對方的傳票清單,認為現時要求索取文件,「實在過早亦無必要」,遂駁回張的申請,並下令張需分別向兩被告繳付 200 元訟費。
32 歲中學男教師被指隱瞞其主要股東身分,詐騙學校委聘服務供應商,舉辦工作坊,被控欺詐罪。被告周三(21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,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 法庭上月(5 月 31 日)已頒令,被告須向宏信書院賠償 48,000 元,即涉案的服務費金額。據廉署調查指,該筆服務費中,有 30,000 元被轉至被告的個人戶口。被告周三表示,已完成賠償令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