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 歲持雙程證男子,涉以 5 萬元行賄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講師,要求對方協助他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。該男子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」罪,案件周一(18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被告暫毋須答辯。裁判官何慧嫻應辯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30 日,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。控方提出反對被告保釋,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批准被告保釋。
被告准以 5,000 元保釋外出,交出所有旅遊證件、居住報稱地址、一周到警署報到三次、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,以及返回案發地點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