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輛貨車今年 6 月在北角長康街疑失控溜下斜路,造成一名男子受傷。47 歲司機被控「危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」罪,案件周五(5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被告暫時毋須答辯。辯方指將與控方進行認罪協商,申請押後案件。裁判官屈麗雯押後案件至明年 1 月 30 日再訊,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2 萬元保釋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一輛貨車今年 6 月在北角長康街疑失控溜下斜路,造成一名男子受傷。47 歲司機被控「危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」罪,案件周五(5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被告暫時毋須答辯。辯方指將與控方進行認罪協商,申請押後案件。裁判官屈麗雯押後案件至明年 1 月 30 日再訊,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2 萬元保釋。
13 歲少年於 2023 年 5 月推單車横過大埔公路行人路時,被私家車衝紅燈撞倒,一度須留醫深切治療部。肇事六旬司機今年 10 月承認一項「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周二(1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被判囚 13 個月、罰停牌 2 年,期間需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。
案情提及少年被撞後,頭部有骨折、腦內出血等情況,留醫 3 個月出院後仍要接受腦外科等 9 科治療。法庭其後索取的醫療報告則指,少年已於案發同年 11 月完成治療,身體康復進展良好,現可步行、運動。
辯方求情稱,被告事發後深感自責、平日睡不安寧,未來不打算再駕駛。官接納被告不是蓄意衝燈,但指他輕微超速、有相當嚴重的不專注,即時監禁無可避免,罪責屬於中等較低,考慮他認罪、沒案底、高齡等因素而酌情減刑。
13 歲少年於 2023 年 5 月推單車横過大埔公路行人路時,被私家車衝紅燈撞倒,一度須留醫深切治療部。司機周二(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承認「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法官關注是否涉永久傷害,再索取報告,被告還押至 12 月 10 日判刑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當晚出席宴會後駕車回家,正看自己所駕路線是否正確,沒留意紅燈。案情指,警方到場後發現少年不省人事,檢閱行車紀錄儀後拘捕被告。事故造成少年多處骨折、腦內出血,左眼視力、小便及走路均有影響。
2022 年 5 月,27 歲休班警涉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,再撞向麵包舖鐵閘。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,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。警員周二(16 日)在西九龍法院(暫代區院)承認「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等 3 罪,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案情指,被告承認當晚與友人飲酒,及後超速駕駛私家車和「衝紅燈」,亦曾下車嘔吐。被告接載一名女子不久後,私家車剷上行人路,撞倒途人及店舖鐵閘,途人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,事後診斷為脛骨骨折。酒精呼氣測試顯示,他在 100 毫升呼氣中含有 125 微克酒精。
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撞倒途人後,著途人不要報警,並指不論賠償多少錢都願意支付,途人則回應稱:「點唔報警啊大佬,你真係痴撚線……唔係錢唔錢嘅問題 … 斷撚咗骨啊大佬。」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被告選擇不作供、不傳召證人,押後周五(19 日)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