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 7.21 襲擊,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,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。上訴庭周三(11 日)頒下判決理由。
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,吳着車廂內的人「唔好挑釁」又曾堵住車門,有調停角色,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,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,亦非調停,而其着人「唔好再挑釁」有「後果自負」意味,更像是威嚇。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,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元朗 7.21 襲擊,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,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。上訴庭周三(11 日)頒下判決理由。
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,吳着車廂內的人「唔好挑釁」又曾堵住車門,有調停角色,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,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,亦非調停,而其着人「唔好再挑釁」有「後果自負」意味,更像是威嚇。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,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。
元朗 7.21 襲擊,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。上訴庭周三(25 日)即日駁回 3 人刑罰上訴,押後在 6 個月內頒判詞。3 人繼續服刑。庭上指,其中兩人另因自稱黑幫成員、販毒罪成被加監。
白衣人吳偉德的代表指,吳當時在元朗站內着人「唔好挑釁」,有調停角色,而原審法官錯誤沒接納作求情。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,吳當時言行屬「震懾」多於調停,而若非白衣人挑釁,月台上的列車本可開走,「你冇權入去叫人唔好挑釁,人哋有權喺度」。
在 721 元朗襲擊中,被裁定暴動罪成的白衣人吳偉德,涉於 2023 年 4 月,在元朗非法賭檔中自稱為「勝和」成員。經審訊後,暫委裁判官莊保兒周三(8 日)裁定吳「聲稱三合會社團的成員」罪成,判處加監 6 個月。
官接納臥底警員的證供,即案發時吳曾在非法賭檔現場稱「呢檔嘢我『訴苦德』嘅,我哋勝和地方,咪搞事呀!」裁定他罪成。庭上透露,被告原預計於明年 9 月獲釋,辯方指吳只是為了「維持秩序」而犯本案,亦望本案部分刑期與暴動案同期執行。
官指,本案涉及非法賭博活動,與暴動案的性質不同,事發地點及日期亦相異,下令 6 個月的刑期全部分期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