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 間相關公司,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一(2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52 日審訊,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九日作供。
控方針對「日本線」提問,李指 2020 年初曾與日本眾議員菅野志櫻里會面,原打算商討由日本港人組織成員草擬的民主法案,但發現對方自行準備另一人權法案,他認為內容更好,遂同意該版本。李指,法案並非特別針對香港,但如發現香港有侵犯人權情況,又符合法案門檻,日方可按機制處理,以收阻嚇作用,並確認曾遊說其他日本議員支持。
另外,李確認同年 5 月「SWHK」曾辦第四次眾籌,支援香港民主活動。他與陳梓華、「攬炒巴」劉祖廸商討後,考慮到當時他身處香港、使用香港銀行戶口,有被指控「洗黑錢」及被銀行凍結款項的風險,加上傳聞訂立《國安法》,為安全起見,他本人沒參與該次計劃。案件周三(27 日)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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