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榮源茶行」太子女王詩雅於 2022 年確診期間,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,經審訊後被裁定 4 項提供虛假資料傳票罪成,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王不服定罪提上訴,暫委法官李俊文周二(10 日)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,駁回上訴維持原判。
上訴方爭議,衞生署職員來電時沒表明法定身分,亦沒說明按法例要求她提供行蹤資料。判詞指,法例賦權予 「衞生主任」和「獲授權人員」在疫情期間「非常時期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而追查資料。故上訴人只需知悉她要提供的資料,是「攸關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」。而王原審作供時亦提及她不想疫情擴散,知道職員會追查行踪、曾回電衞生署。判詞認為,原審官有足夠基礎裁定,王知悉職員按法例要求她提供行蹤,駁回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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