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8 月,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,6 日後逝世。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、殘暴對待兒童兩罪,案件周二(13 日)在高等法院開審。
控方開案提到,兩被告發現男嬰沒反應後,沒有即時報警,而是在至少 90 分鐘後才自行帶男嬰求醫,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人神情平靜、不著急。醫生發現男嬰傷勢可疑,遂報警。
男嬰顱內出血、肋骨多處骨折,顯示其細小身軀曾遭強力擠壓,被告警誡下否認襲擊。控方指兩被告謊稱男嬰傷勢是由 22 個月大的長子造成,兩人將長子描述成愛妒忌、頑皮,多次傷害弟弟,惟男嬰的傷勢不可能是意外,長子亦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力氣犯案。案件周三續。
法律101|「謀殺」與「誤殺」有何分別?定罪門檻有何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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