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陳情稱判決「懲罰守護真相的人」 官警告中止陳詞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求情稱判決「懲罰守護真相的人」 官警告中止陳詞
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,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,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、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,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,上周六(4 日)被裁定罪成。3 人周六(1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囚 4 個半月(見另稿)。

判刑前,親自抗辯的鄒幸彤陳情重申,支聯會並非「外國代理人」,形容法庭的判決「懲罰守護真相的人」。鄒指,支聯會 30 多年來一直守護「天安門大屠殺真相」,亦支援過眾多因講真話而入獄、受騷擾、遭羞辱的人,早已預備承受代價。鄒續指,政府指控支聯會為「外國代理人」,是要支聯會背棄理念,接受國家的絕對權力以得享安逸,而支聯會絕不妥協,因為欠缺公義的安逸絕非安逸。

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,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;主控張卓勤亦引述鄒部分發言,指不適合在法庭發表。鄒反指本案尤關政治,除非法庭不打算聆聽她的陳情。羅其後向鄒指,法庭不是鄒藉以發表意見的後門,並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。

Read more

【影片】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徐漢光、鄧岳君同判囚4.5月 回顧被捕至開審、控辯爭議及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

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,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,提交成立支聯會相關資料,早前被裁定罪成,周六(11 日)同被判囚 4 個半月。鄧、徐獲准保釋等候上訴,鄒亦表明上訴,但拒絕接受保釋條件﹐將開始服刑。 判刑前,代表鄧、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,被告被指控為「外國代理人」,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,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。 親自陳情的鄒幸彤則認為,法庭的判決是「懲教守護真相的人」,又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,一直守護天安門大屠殺真相,也支援過不少因說真話,而入獄的人。鄒指,早已預備承受這些代價,會一如以往以真相對抗謊言、以尊嚴抵抗屈辱,「邊到有唔公義﹐我哋就去邊到迎戰」。 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數度打斷鄒,指陳詞要與控罪有關,更一度警告將中止鄒的陳詞,最後鄒斷斷續續下讀畢陳詞。 文字報道: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判囚4.5月 官准保釋、撤報道限制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判囚4.5月 官准保釋、撤報道限制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同判囚4.5月 官批准保釋、撤報道限制
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,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,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、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,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,上周六(4 日)被裁定罪成。3 人周六(11 日)同被判囚 4 個半月。

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,國家安全尤關重要,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。羅又指,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,判刑上沒案例參考,最終以判囚 4.5 月為量刑起點,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。

判刑前,代表鄧、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,被告被指控為「外國代理人」,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,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。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,支聯會並非「外國代理人」,認為法庭判決「懲教守護真相的人」(見另稿)。

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。控方反對,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,均被羅德泉駁回。羅最終准鄧、徐以原有條件保釋,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。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,將會服刑。

Read more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罪成 押後3.11求情

支聯會拒交資料案|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罪成 押後3.11求情
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、鄧岳君、徐漢光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,經歷 13 日審訊後,周六(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「沒有遵從通知的規定遞交資料」罪成,押後至下周六(11 日)聽取辯方求情。鄒幸彤步入羈留室時,多名旁聽人士站起揮手說「保重呀」,獲鄒回「終於見到大家個下巴」。徐漢光、鄧岳君續准保釋,其中鄧步出法院時指:「今日係 3 月 4 號,希望大家仲記得六四 34 周年。」

本案為首宗《國安法》「實施細則」刑事審訊案件,及首宗拒交資料審訊案。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,參考《國安法》條文及相應案例,「實施細則」同樣不容挑戰、不受司法決定左右。而本案涉及的遞交資料通知書,羅認為門檻不低,亦認同警務處長指支聯會為「外國代理人」一說方向正確,對隱藏於都市之中的「外國代理人」需全面搜查,最終裁定發出通知書是合法而穩妥,被告未有履責向警方提供所索資料,因此罪成。

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