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「光城者」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,被控「串謀煽動顛覆政權」罪,繼 6 人早前認罪,餘下一人周五(9 日)亦認罪,案件進入求情。本案亦是首宗有未成人因《國安法》定罪的案件。 控辯亦就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下串謀罪的判刑,應否跟隨《港區國安法》的刑期相關規定,即情節嚴重應判囚 5 年以上、10 年以下,提法律爭議。控方指應跟隨,指串謀罪與實質控罪刑罰應一致;辯方反對,指認罪扣減屬香港刑事法庭已確立的原則,若跟隨規定而不再扣減,區院判刑起點將被限制於 7.5 至 10 年監禁。 3 名被告已完成求情,案件將於下周五(16 日)再訊,處理餘下 4 名被告求情。(見另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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