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8 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、煽動 3 罪成,今年 2 月被判囚 20 年。其身在英國的女兒黎采,於裁決及判刑前後均有為父親發聲。移英港人媒體《綠豆》報道指,今年 30 歲的黎采近日在英國確診患癌,將接受化療。
報道提到,黎采感謝每一位曾為爭取她父親獲釋而奔走的人,但遺憾此刻暫時無法繼續同行,又指父親教會她:「在你經歷考驗時,上帝一直與你同在。」
黎智英案報道追蹤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治癌,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拘捕負責人,她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,當中兩人已離世。被告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二(3 日)在區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,由暫委法官鍾偉強處理。
控方專家證人、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(監測)龔健恆續作供,他在辯方盤問下指,被告的治療方法違背西醫做法,但被告建議事主停藥,做法則與西醫類同。他同意辯方所指,衞生署沒全面文件講述何謂非法行醫,但被告處方氧氣已屬於西醫治療。
辯方另列舉脊醫為例,指治療與西醫相近。龔指脊醫有其專業和一貫做法,但同意辯方所指,即使牽涉相同步驟,亦不代表是西醫行醫。案件周三(4 日)續審。
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,涉事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療程治療癌症等。而女負責人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;當中兩人已離世。她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一(21 日)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。 其中一名死者的遺孀供稱,被告承諾會在半年內,透過自然療法治癒肝癌,又強調療程期間「唔食藥都無問題」,故她當時理解為「不准」服藥。不過,遺孀在辯方盤問下承認,丈夫在諮詢被告前兩個多月,已停止服用標靶藥,並尋求中、西醫以外的其他治療方法。 另一事主供稱,被告要求她停服甲狀腺藥物,並警告若然不停藥「皮膚會爛哂」。而公院醫生發現她停藥後,甲狀腺指數急升,超出正常範圍,惟被告得知她決定繼續停藥,稱讚她「好叻女」,並稱醫院報告「係假象」,聲稱數值不久會回復正常。
警方 2016 年破獲美容中心騙局,該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療程治療癌症。中心女負責人涉為 3 名癌症病人治病,當中兩名病人已離世。她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三(16 日)在區域法院續審。 其中一名死者的女兒供稱,她透過同事介紹,輾轉下接觸本案被告,對方聲稱曾治好自身的末期淋巴癌,又在祈禱後覺得「有靈感」,把所學知識整合成醫療方案,寫成論文取得博士學位。被告另向死者女兒形容,據其父親情況,治療費用本為 100 萬元,但見其家人齊心及孝順,可改為只收費 50 多萬元。療程內容包括「心靈課」、「磁石治療」,購買氧氣機和磁石等。審訊周四(17 日)續。
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,涉事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療程治療癌症等。而女負責人涉收取共 300 萬元,為 3 名病人治癌;當中兩人已離世。她否認 3 項「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」罪,案件周二(15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由暫委法官鍾偉強審理。 控方開案陳詞指,3 名患癌病人共付 300 萬治療費,被告聲稱可透過磁療、心靈治療、「回春療法」等治療癌症,著患者停服癌症藥物,患者及後病情惡化;被告又曾著坐輪椅的患者多走路,斥其自暴自棄。當中 2 名病人已離世。 開案陳詞指,被告表示曾患末期癌症,學習醫療知識後已痊癒,又自稱為美國自然療法醫生,但相關資格不獲本港承認。擔任控方專家的醫生指,被告表明有能力治療癌症,又建議患者減少或停服藥物,行為已等同行醫。案件周三(16 日)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