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11 月 10 日,有市民發起「八區開花」及「和你 Shop」反修例示威活動,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捕,被指在荃灣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。他事隔兩年半後再被捕,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,還押至周五(3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5 個月。 辯方求情指,被告「讀書唔係話好叻,呢幾年嘅轉變好大」,於 2022 年獲浸大學士課程取錄,並呈上兩封浸大教授親撰的求情信,指被告是社會資產,「系嘅部門都全力支持佢」。 就辯方稱檢控延誤,控方解釋 2019 年後案件增加,兼疫情下政府人員須在家工作。裁判官李志豪打斷指「其實我認同辯方嘅說法」,籲控方「你要公平啲」。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沒悔意,當時正值社運高峰,加上報告指他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,因應延誤減刑 1 個月後,判處被告監禁 5 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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