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 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二(6 日)於高院踏入第 98 天審訊。
首被告何卓為連續第 16 天出庭作供,他繼續指出與警員的錄影會面證供並非事實,庭上改口確認沒有目睹被告李嘉濱及吳子樂,在他的單位處理電路板,亦否認「叉雞飯」(被指第五被告楊怡斯)在羅湖港鐵站爆炸案負責把風。
何解釋,被捕後從警員知悉有其他被捕人誣捏自己,故「屈返對方」,而錄影會面時疲倦、不適,故想配合警員盡快完成而說出一些傳聞和自己「腦海拼湊嘅記憶」。案件周三續審。
第 97 天審訊|首被告庭上推翻錄影證供 稱從警悉被誣捏為主謀 遂訛稱他人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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