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前高級警員,周四(11 月 30 日)就其經紀律聆訊後被施加的處分,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頒令撤銷警務處副處長的裁決等。
入稟狀指,男警接受警隊紀律聆訊後,被警隊紀律主任裁定「其行為令公共服務聲譽受損」,判處嚴厲譴責,並強制他退休,但仍享有全額退休福利。他其後向警務處副處長(管理)就判決提出上訴,反被指罪行性質嚴重,改加刑至「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」。
申請人認為,案中關鍵的市民證人沒作供,剝奪其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;又不滿副處長刑罰過重,對他及其家人造成「重擊」。警方回覆指,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不作評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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