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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89日審訊 何桂藍: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89日審訊 何桂藍: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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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五(21 日)展開第 89 日審訊。何桂藍第四日作供,稱控方早前引用、由「民動」總幹事黎敬輝所寫的新東會議筆記紀錄「唔係太準確」,指自己在會上應沒說過「故綱領更進取較好」,因不認為否決預算案的取態是進取,「其實都只係撳個反對掣啫...當時在席嘅黨派,基本上都做過呢件事㗎喇。」

何又指不認同區諾軒早前證供,稱認為新東協調會議是爭論為避 DQ 到哪個地步,而非應否否決預算案;而會上討論否決權時,有人提出民生影響,是出於擔心選民反應,「我理解,係講緊選民明唔明白,點樣同選民去解釋,唔係講緊發言者本身會因為民生嘢,醫院學校而唔去投(否決預算案)」。

周四審訊時,何供稱理解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,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,但不一定要否決,「簡單嚟講,佢(戴)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嘢出嚟」,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。何又稱,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「會運用」,而她聽鄒的發言後「有啲慚愧」,承認曾為鄒「幫口」,支持採「會運用」字眼。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何桂藍稱認同「議會絕非抗爭終點」 解釋指不欲予民眾假希望
周四報道:
47人案|何桂藍承認支持採「會運用」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16:13 休庭 下周一續審
16:07 何桂藍不同意〈墨〉是抗爭派試圖挑戰初選組織者
認為如政黨人士感壓力 是來自選民意願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何桂藍是否認為,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為抗爭派試圖挑戰「35+」組織者?何搖頭稱,「唔同意。」

Beel 又問,有證供提到,抗爭派使用〈墨〉逼使傳統民主派人士,採納相同立場,問何的想法。何答,「誒我諗當時其他證人用嗰個字係『夾』啦。」法官陳慶偉一度稱,認為「夾」可譯為「squeeze」,旁聽發笑。

何稱,「我認為當時如果有其他政黨嘅人士係感受到壓力,個壓力唔係直接嚟自抗爭派,因為呢場係一場選舉,最終大家都係睇選民嘅反應。我會理解嘅係當時嘅選民,比較多都係唔認同一種無底線退讓嘅路線,咁至於個別嘅候選人,佢係想用返自己嘅理念去說服呢一啲選民,自己嘅決定係啱嘅,定係佢哋會受呢一啲選民影響,而採納咗一啲佢哋自己都未必認同嘅立場,呢個係佢哋自己嘅政治判斷,將呢樣嘢講成係其他人夾你或者逼你,我覺得就抽空咗選民意願嘅講法。」

何續稱,「另外呢一個聲明講到尾,至少就我個人理解…係畀候選人自己去表達,係咪採納一同二嘅立場,至少我自己去簽嘅時候,我只係諗我自己要向選民去交代一個乜嘢嘅訊息,當時我腦入面無諗到我要透過呢個行為,去令到其他候選人要點樣樣。」

Beel 其後稱,就〈墨〉沒有進一步的問題,其後會轉問提名表格,並需時搜尋戴的文章,認為可留待下周一續。法官陳慶偉遂下令休庭。

何桂藍飲水後,向翻譯說:「希望下個禮拜完到啦。」何步入被告欄時向陳朗昇說再見。陳又高呼,「呀毛!」,並與梁國雄互相揮手。

16:00 何桂藍:戴耀廷曾在文章或公開場合
提及民主派取得「40+」及「46+」

法官陳仲衡稱,何桂藍休庭前提到不想向公眾給予虛假承諾。何稱,「呢個係我由一開始參選初選以嚟嘅立場。」

陳指,認為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最後想問,戴耀廷或初選組織者是否想向公眾作出虛假承諾。Beel 問,何提到所有人,問所有人是否有包括初選組織者,他們是否都有「議會絕非抗爭終點」的想法?何稱,「我頭先話 everyone 嗰樣嘢,係講緊大家都知 35+ 唔可能。」

Beel 則指,但每個人都有不同詮釋,問何「所有人」的意思。法官陳慶偉稱,這樣會與何有學術交流,說畢後大笑。被告、旁聽亦發笑。

何稱,「不如咁啦,我哋大家都已知嘅事實為例,戴耀廷本身數到(攬炒十步)第八步先到《國安法》嘅,但係第一步都未開始,《國安法》就嚟咗喇。而我喺法庭見到區軒(2020 年)6 月都應該有篇文,一方面佢好熱切咁樣繼續講初選嘅事情,但係最尾佢都會話,今日又拉咗一堆人喇,我都唔知自己聽日會唔會俾人拉,呢個係 organisers 個部分啦。就係大家其實一路做緊初選呢件事,但係其實對於聽日發生咩嘢事係唔知道㗎,至於頭先我講『所有人』,我修正,應該係我當時觀察,參加初選或者一路有關注、參加初選嘅人,35+ 不可能係一個頗為流傳甚廣嘅講法。」

Beel 問,何提到「流傳甚廣」,是何時發生的事情?何稱,「至少喺 6 月底論壇嘅時間,我哋都見到唔同嘅候選人講呢樣嘢,譬如我自己就會不斷去問公民黨,咁「35-」點呢,而我係如果無記錯喺 court 見到啦,超區嘅王百羽,都有直接話 35+ 傾嚟做乜鬼吖咁。」

Beel 問,戴耀廷有否認為「35+」是不可能?何答,「嗱如果大家覺得以下嘅嘢好痴線,呢個唔係我嘅責任,我只係複述返我當時見到戴耀廷講緊嘅嘢啫,如果我無記錯嘅話,戴耀廷喺啲報紙文到係計緊 40+ 嘅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何時的事?何稱,「要睇返 trial bundle 啦,我記得篇文喺 trial bundle,但我記得係 5、6 月,然後我唔記得係文定係公開場合到,佢甚至係話 46+ 添,重申呢個唔係我嘅諗法,係我記得當時戴耀廷 express 嘅。」

Beel 問,即戴不認為是不可能發生?何稱,「我覺得我哋呢啲凡人無辦法理解,戴耀廷覺得乜嘢係可能,乜嘢係唔可能。」被告席的鄒家成、楊雪盈、余慧明及旁聽聞言發笑。

Beel 問,當何看到戴的文章時,戴是認為「35+」可能或是不可能?何稱,「佢會用啲數嚟推算呢啲議席嘅問題,咁如果我哋剩係睇選民登記,睇民主同建制比,而唔睇個政治現實嘅話,咁我會理解到佢點解會覺得嗰啲嘢係有可能。」

法官陳慶偉問,即何的想法與戴不同?Beel 稱,這是他原本的問題。陳又指,這都是其理解,並指想看戴的該篇文章,著 Beel 在周末搜尋該文章。

15:57 開庭
15:54 記協主席陳朗昇到庭旁聽

記協主席陳朗昇到正庭旁聽。何桂藍走到證人席時看到陳朗昇,問,「咦點解你係度嘅?」陳答稱,「(陳被控阻差辦公一案結案陳詞我)完咗啦,925,925(裁決)!」

還押被告其後出庭時,陳朗昇不斷揮手,林卓廷則點頭回應。

15:24 休庭
15:10 何桂藍供述對〈墨落無悔〉中
「我們深明議會絕非抗爭終點」一句的理解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就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第一點,當時民主派沒有討論如何逼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?何搖頭稱,「無。」

Beel 續問,聲明中「我們深明議會絕非抗爭終點」一句的意思。何指,「我個人嘅理解,當時有一啲候選人係會直接將 35+ 同埋落實五大訴求去掛勾,我覺得咁樣係畀選民一種錯誤嘅印象。一,好似攞咗 35 個位,就好似真係可以逼到政府做嘢咁,而喺嗰個時間點,應該全部人都好清楚 35+ 係無可能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這是何個人想法,或是所有與會者的想法?何稱,「其實當時好多人,佢哋自己嘅表述,我嘅意思係,佢哋喺 Facebook 或者其他公開場合嘅表述,都會表達覺得自己極大機會被 DQ 嘅憂慮,咁可以我相信,35+ 無可能達成,應該係好多人嘅諗法。」

何續說,「返去呢一句絕非抗爭終點嗰句,因為我唔係寫嗰個人啦,至少我自己係認同呢一句說話,因為唔想畀民眾一個假嘅希望,令佢哋覺得,立法會真係可以直接逼使到政府,其他形式嘅抗爭都要繼續嘗試…因為呢個係一直以嚟香港民主運動嘅慣性,就係雖然明知個議會無乜嘢做到。」鄒家成聞言不時點頭。

何又指,「但係都會講到個議會好重要,就係贏多幾席真係會有啲嘢做到,咁樣係造成咗選民一勞永逸,投左票就 ok 咁樣嘅感覺,所以我覺得要誠實,議會係無辦法幫大家攞到五大訴求返嚟嘅。」鄒家成再點頭。

李運騰問,何有否向初選組織者表達過此想法?何稱,「我剛剛講嗰樣慣性,就係虛擬自由主義。」傳譯反問,「咩嘢話?」庭內發笑,被告席的林卓廷說「嘩」, 鄒家成一度皺眉。何再指,「係好多年嚟對傳統民主派嘅批評嚟嘅。」

法官陳慶偉問何,可否回答法官的問題?Beel 重申問題。法官陳慶偉又指,簡單而言,即「35+」是浪費時間及金錢?

何稱,「首先我無 express 過陳慶偉法官講嘅嗰個睇法。」李運騰隨即皺眉掩臉。陳慶偉指,這是他聽完何發言後所得出的。

李運騰稱,以何的字詞「虛擬自由主義」,問何有否向初選組織者表達過此看法?何托頭靜默。李指,如果無法回答可以說出來。

Beel 則重覆指,何提到不想給予虛假承諾。何稱,「呢個我同意嘅,同埋我啱啱諗起,係初選完咗之後,戴耀廷的確有一篇文,當時已經係大規模 DQ 發生咗之後,嗰篇文類似係話,35+ 已經大功告成喇。入面大概嘅內容就係話,我哋都未真係做到啲嘢,中共已經 overreact (反應過度)到呢個咁樣嘅地步,所以佢會形容 35+ 大功告成,呢個係佢嘅諗法。但係我自己呢,喺《國安法》(2020 年)5 月底宣布咗之後,美國嗰邊已經即時就話取消香港嘅特殊地位,據我理解,呢個就係好多人對攬炒嗰個理解,5 月底嘅時候,好多人已經話,『嘩中共已經率先炒晒全世界喇』。」

Beel 稱,認為可先休庭,法官陳慶偉又指,認為大家都需要休息。Beel 則指,「我認為我需要休息」陳稱,認為何尚未回答問題,Beel 指,因此他需時檢查其筆記。

15:05 何桂藍:選舉能讓香港人明確展示政治意志
「就係唔接受《國安法》」

法官陳慶偉指,即就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的問題,何桂藍的目標是影響更多人?何答,「喺嗰個時間點,我嘅目的係我希望可以喺,無論最終選舉也好,如果無最終選舉,就係初選,攞一個最大嘅 turn out。」陳問,是甚麼 turn out?何指,「去攞一個最大嘅票數。」

陳追問,去做甚麼?何稱,「當時(2020 年)5、6 月嘅時候已經係講緊,無可能會有不反對通知書,係無可能進行到公開嘅遊行咁滯,基本上你行出地鐵站,就會俾警察 gather 埋一齊拉咗你先喇,所以即使有好多嘅香港人,想表達佢哋嘅一啲立場,佢哋係無辦法用行動去表達出嚟,個社會係唔會見得到,究竟有幾多人係反對緊一啲嘢,當時選舉就係一個 alternative,畀香港人明確展示佢哋當時嘅政治意志,就係唔接受《國安法》。」

Beel 問,何提到選舉時,是指初選或是正式選舉?何答,「如果 9 月仲有選舉,就係正式選舉,但係當時廣泛嘅憂慮係,到時唔會有正式選舉,咁如果無正式選舉,初選就好緊要。」

陳慶偉指,何尚未回答其大狀的問題。何稱,「咪就係攞一個最大嘅 turn out。」她其後又指,「我講 turn out 我唔係講緊我自己嘅票數,而係假設係初選,就係愈多人投票愈好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但當時何認為自己沒太大機會成為立法會議員?何搖頭稱,「無機會。」

李追問,即何認為當時沒有機會運用否決權,否決預算案?何同意。

Beel 問,但對於何而言,參加初選是很重要?何答稱,「係,同埋我嘅回應係,無論最後係咪我本人去投票否決,關於呢份聲明,我睇重嘅係,民主派嘅候選人係咪因為一啲唔合理嘅 DQ 紅線,個公開立場就會無底線咁樣褪後,我認為有一啲基本嘅立場係一定要向選民交代清楚嘅。」

15:00 何桂藍:《國安法》後
相信自己在立法會選舉中不能入閘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何桂藍是如何知悉 2020 年 6 月 9 日的記者會?何稱是看新聞。Beel 其後問,控方的開案陳詞提到,何簽署〈墨落無悔〉聲明是以表示堅定不移的叛亂(insurgence)決心進行謀劃,問何對此回應。

何稱,「據我嘅理解,insurgence 即係巴勒斯坦有埋火箭炮嗰啲…」傳譯一度稱,「抱歉,我不知道火箭炮的名字。」法官陳慶偉稱,認為是「​​rocket launcher」。

何續指,「總之投反對票就等於 insurgence 咁…香港應該未出現到配得上呢個字嘅反抗行動囉。」法官陳仲衡指,認為控方所指的叛亂是指「35+」計劃。何稱,「據我而家記得,開案陳詞係講緊第三點,就係佢哋形容嗰個 scene 呀嘛。」

陳再指,控方所指的謀劃(scheme)就是指「35+」。何稱,「嗯…唔係,我理解控方去用 scheme 呢個字,我理解係有特定嘅definition,就係 Mr.  Beel 所講係 charge(控罪)入面嗰個。」

Beel 問,即是何簽〈墨〉之前,已認為會在參選時被 DQ?何稱,「係無錯,所以正如我所講,我覺得條線根本已經唔係否唔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嗰度添啦,純粹因為啲建制媒體或者建制派不斷去攻擊呢一點,就咁大陣仗要避咗佢,好老實講,如果喺選之前都已經係咁樣,選完之後《國安法》立完之後,又點樣期望,唔願意作出呢個宣示嘅人,會做一啲明確嘅反抗行為呢…」

法官李運騰問,何當時預計在正式選舉前或後被 DQ?何稱,「《國安法》之後,我相信我係入唔到閘。」何在追問下指,「唔係 either 前或者後。」

Beel 問,既然何認為會被 DQ,為何繼續參選?何稱,「正如之前所講,立法會選舉本身,我認為佢係運動嘅一部分,攞過半並不是喺立法會戰線度努力嘅唯一目的,尤其是係《國安法》公布咗之後,即係(2020 年)5 月底,已經預視到下一屆嘅立法會將會出現好大嘅變化,入到閘嘅人會好少,甚至當時好多人已經估緊,7 月 1 號《國安法》實施之後,9 月唔會有選舉,所以對我嚟講,基本上就係一個做得一日得一日嘅心態。」

李運騰問,是指參與初選做得一日得一日?何稱,「參與初選呢個講法,就係其實講緊你用一個候選人嘅身位,去參與個公共討論,去影響更加多人嘅想法。」

14:50 何桂藍:當時對戴耀廷宣布毋須簽文件非常驚訝
簽〈墨〉因欲明確表達自己敢說立法會有否決權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何桂藍當時為何會簽〈墨落無悔〉聲明?何稱,「戴耀廷宣布唔需要簽署任何嘢嘅時候,我係非常之驚訝嘅。」法官李運騰問,因為與何期望的相反?

何答稱,「正如我琴日所講,因為你一旦宣布你參與初選,就相當等於你係參與正式選舉㗎喇,就要計選舉開支,所以我認為呢個應該會係(2020 年)6 月尾嘅事情。但係未傾埋欄嘅時候,即係呢個記者會係無人通知過我,亦都無人話我畀聽呢個決定,但係戴耀廷就開咗記者會喇。」

何續說,「喺嗰個時間點,我剩係知道,喺嗰兩次(新東協調)會上面,唔同嘅人係講過啲乜嘢,但係嗰啲人又唔係最後會去選嘅人,咁我其實係唔知道其他候選人,對好多唔同嘢既立場係點樣。正如我噚日係數一數,係新東係特別嚴重,因為有好幾位大家估到當時會贏初選嘅人,當時根本無去到協調會,咁所以我當時知道戴耀廷呢個決定嘅時候,我嘅感覺…就個問題都係喺太害怕 DQ 嗰度,但係咁樣就相當於係我朝頭早所形容,2004 年民主派嗰件事件嘅重現。」

何續稱,「因為呢一句嘢嘅寫法,正如我哋呢兩日講咗好多次,佢甚至都無要求斬釘截鐵話我會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但至少佢 acknowledge,喺《基本法》之下立法會係有咁樣嘅權力,有乜理由去參選立法會,但係連立法會有咁樣嘅權力都唔敢去確認?咁樣同你話就算我入到去,我乜嘢都唔會做,乜嘢都唔會反對咁有乜嘢分別,所以我非常之唔認同。」法官陳慶偉數度除眼鏡及抹眼鏡,其後未有戴上。

何又稱,「而呢一份聲明,我當時嘅理解,其實就係畀我自己去明確表達,至少我敢去公開要講呢句說話,如果最後 DQ,亦都唔係我嘅問題,而係政府連承認立法會有權去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去爭取一個訴求,咁樣佢都容納唔到,要使橫手去 DQ,所以我簽名。」

14:45 何桂藍:不認同否決預算案與「五大訴求」掛勾
稱如屬施壓 立法會有很多權力可做到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及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第一點:

1. 我認同『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』。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,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,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,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

Beel 問,有甚麼權力可逼使特首回應「五大訴求」?何稱,「首先我唔認為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可以逼使到特首回應五大訴求…」法官李運騰問,是指否決預算案這一件事,不能逼使特首回應「五大訴求」?

何指,「(2020 年)9 月…有可能否決預算案…然後又要再睇下否唔否決多次《財政預算案》,但係呢度每一步都係唔確定嘅,譬如第一步,就係行政長官可能係唔會解散立法會,所以我當時係好唔認同,大家跳咗好多 step 咁,將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同五大訴求咁樣痴埋一齊,所以我會話,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無辦法直接逼到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佢最多都只係施壓,但係政府之後用咩回應係講唔埋嘅但係如果講到係施壓嘅話啦,立法會就有好多唔同嘅權力,其實都係施壓。」

Beel 問何,可否提供例子?何稱,「其實盡責審議本身都會對佢構成壓力,我可以舉個例子,之前何啟明佢有提到譬如民主派過半,就會係建制派嘅地獄喇。」被告席的何啟明立刻抬頭,何身旁的鄭達鴻、柯耀林隨即望向何。柯其後笑著向何啟明說話,何笑著點頭。

何桂藍續說,「但係我認為係唔需要民主派過半嘅,因為對建制派嚟講,地獄唔係熄佢咪或者趕佢…而係要建制派議員齊人返工。」旁聽聞言發笑。

何續稱,「呢個唔係一個笑話,因為如果民主派嘅人非常多,譬如 32 或者 33(席),建制派就要確保佢永遠都夠人,否則一旦表決或者點人數,好容易政府嘅法案就過唔到,而據我跟過咁多年立法會新聞嘅理解,政府剩係要確保啲建制派議員,喺特定嘅時間齊人返工,已經需要好多嘅人力,又譬如 34 席嘅話,喺財委會基本上都已經可以否決所有嘢。」

14:40 何桂藍稱對〈墨〉所指「共識」
理解為新東協調會議上「大家都 agree 咗」的事項

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續問及〈墨落無悔〉聲明,並展示何的 Facebook 帖文。Beel 引述「我們認為,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,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。」一句,問何的理解。

何答稱,「首先我理解呢份聲明係 5 個區,加埋超區,總之係想簽就可以簽㗎喇,咁其他區 agree 過啲咩我就唔清楚啦,新界東我嗰個時間,我覺得有咩有共識,同我呢幾日嘅答案係一樣。」

何又指,她當時關注聲明的兩點,而她當時對該句的理解,「係大家喺協調會係的確係 agree 過一啲嘢,唔係傾咁耐傾嚟做咩呢。」
法官李運騰問,但何提到,兩次新東協調會議後,就「積極運用」、「會運用」否決權未有共識,指不理解何的意思。

何答,「譬如我琴日提到,喺《國安法》生效之後,係有人話連論壇都唔好再搞嘅,但係論壇就係屬於,我理解就係取得共識嘅東西。的確係開會嘅時候,有啲嘢係話之後再講,譬如共同綱領嘅具體內容,張紙究竟有啲咩嘢喺上面,以及 6 定係 6+1 嘅問題,但的確開咗兩次會之後有一啲嘢,係的確已經取得咗共識,包括公民投票同論壇。」

Beel 問,當何看到「共同綱領」一字時,理解是指公民投票等事項?何稱,「只能話當時其實我個焦點,無擺喺共同綱領嗰 4 隻字度,但係初選協調會上,係的確有一啲嘢係取得大家嘅共識,亦都有啲嘢,係大家都 agree 咗,因為之前都有講過,到底嗰個報名表,嗰個附件究竟叫做咩嘢名,會上有唔同講法。」

14:35 開庭
14:33 認罪被告呂智恆到庭旁聽

本案認罪被告之一、獲准保釋的呂智恆下午亦有到正庭旁聽。還押被告於下午約 2 時 33 分入庭,何桂藍由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走到證人席,何擰向後方與旁聽做口型溝通。呂智恆向被告點頭,另鄒家成與施德來、林卓廷對話。

前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恒周五到西九法院,旁聽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。(Tszhei Chan 攝)
12:38 休庭午膳
12:30 何桂藍:在 Facebook 看到〈墨落無悔〉聲明
自己事前不知、看到後有意向簽署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展示何桂藍 Facebook 發布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帖文。 Beel 問,何在看到這聲明前,有否留意到有討論?何稱沒有。

法官李運騰問,何是否指不知道之前有一個網上聲明?何頓一頓後稱,「如果我無記錯,我應該係碌 FB 見到,其他候選人打咗呢個聲明出嚟。」她又指,「事前我唔知道係一個咁樣嘅形式。」

李問,即何不知道會有聲明?何稱,因為 2020 年 6 月 9 日的初選記者會中,戴耀廷表明不要求參選人簽署任何協議,留意到有些不滿及不同意的聲音。

李追問,是在網上?何稱,「係無錯,但係最後佢哋會用聲明呢一個形式去表達不滿,我係睇到呢個先知。」

Beel 稱不知 FB 的運作,問聲明如何出現?何稱,「我唔肯定我當時係見到邊個人痴咗出黎,咁我就問咩事啦,咁佢哋就話而家有個咁樣嘅表態喇,想就可以加名。」

何在追問下稱,不記得是誰,但同意是其中一名參選人,「即係佢哋都會喺佢哋自己 FB 度擺出嚟㗎喇,咁我係睇到呢樣嘢,我睇完係有意向簽嘅,咁我就 copy 落自己度加自己名。」

Beel 問,當何複製時,是否只有 7 人簽署,或是多於 7 人?何答,「因為當時啲嘢發生得好快啦,唔同人加嚟加去好亂咁樣,所以好似後尾係有個 google document 定唔知咩,大家加名喺入面,咁就可以得到最新嘅嗰個名單喇。」

李運騰問,何是在何處複製帖文,或是在 google document 上加名?何稱,「喇因為 FB 嘅 post 呢,係可以隨時 edit 嘅,如果我無記錯嘅話呢,當時我加咗自己名喺嗰啲名下面…」

李指,但當何加名時理應是最後一人?何答道,「但係我加嘅同時,其他人都加緊,咁佢哋加緊時,佢哋唔知有個人喺度㗎嘛,所以一時之間,大家啲名呀次序呀,有啲名喺度有啲名唔喺度,就好亂喇。」

Beel 再問,但理應是順序簽,指何是第八人。法官陳慶偉則稱,何提到任何人都可以在 FB 編輯,其後稱午膳後再深究此議題。

12:25 何桂藍:看到《國安法》條文及中國官員用字
認為追求民主的人「唔反對一個咁樣嘅法例係自相矛盾」

法官陳仲衡稱,但何桂藍不應回看過去,而是考慮未來發生的事。何指,「呢個係一個普通法 logic 嘅諗法,但係因為佢係納入(基本法)附件三,所以當時無人會知佢會唔會 retrospective(追溯)咁去計一啲嘢。」

法官李運騰稱,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是否問何桂藍有否改變選舉的取態,即何提到 2020 年 5 月時的想法,問是否即沒有改變?何稱,「作為一個怕死嘅香港人,咁我唔會再講一啲我以前未講嘅,更加激進嘅嘢喇,但係以前已經講開嘅嘢,都已經講咗,亦都無辦法確保佢唔係 retrospective 嘅話呢,咁就繼續講喇。」

Beel 問,何當時有否想過參選的後果?何稱,「我作為一個候選人,我本身有一個好強嘅優勢,因為我做記者嘅時候唔可以發表任何我個人好強烈嘅政見,所以基本上係《國安法》個 issue 出現之前呢,係白紙一張好難去 DQ 嘅,但係如果我公開講我反對《國安法》,我當時嘅判斷係就一定會(被)DQ 喇。但係我認為,即使我唔係完全了解《國安法》入面所有嘅條文,但係我見到嗰四大罪名同埋公布嘅時候,中國官員嘅一啲字眼,我會認為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人,唔反對一個咁樣嘅法例係自相矛盾。」

Beel 問,何是在何時認為會被 DQ?何稱是在 5 月 21、22 深夜或凌晨,「我當晚就喺 FB 度出咗個 post,表態反對《國安法》,而當時未喺香港實施。」

12:15 何桂藍:《國安法》通過後
第一個決定是不離開香港

法官李運騰問,讀過《國安法》條文後,何桂藍認為是針對一些被視為癱瘓政府的行為,或是有其他理解?何稱認為是一直所說的癱瘓政府。

李追問,讀過條文,何是否有不同理解?何稱,「我認為,我甚至認為係,癱瘓立法會雖然兩辦都係用呢個字眼,但字面上佢係嚴重一啲嘅。」李問,即哪個較嚴重?何說,「即係簡單嚟講,我哋比較 paralyse (癱瘓)同 interfere(干預)。」

李再問,paralyse(癱瘓)較嚴重?何稱,「我認為係,但係我個意思係,(2020 年)4 月嘅時候,兩辦已經係用癱瘓去迎合一啲符合議事規則嘅事,但係如果去到 6 月 30 號嗰個版本,係干預或者 disrupt 呢啲字眼嘅話呢,咁一般人嘅理解都會係,假設立法會主席做咗一個有問題嘅決定話要中止辯論喇,你要繼續去辯論,你唔畀喇,你唔同意立法會主席嘅呢個決定,咁都係干預㗎喎。」

何續稱,「尤其是《國安法》啲條文,都無提用唔用武力等等嘅問題喇,同埋因為其實呢四大罪行,係中國大陸係喺刑法入面嘅,至少據我理據,大陸啲法律字眼都係可以亂咁詮釋…咁 4 月嘅時候我只係有咁嘅憂慮,但係去到 6 月,一啲我認為係履行緊議員責任,係盡責審議嘅行為,都會被納入嚴重、干預呀我唔記得個 term 啦,都係會被納入《國安法》嘅罪行入面。」

何重申,「但係我必須要強調一點,throughout (由始至終)成個控罪嘅時間,我都真係無諗過撳個反對掣都算係干預,因為對我嚟講投票或者投反對票,都係,即係連議會抗爭都唔算呀。」

Beel 問,當知悉《國安法》實施,何有否改變參與選舉的取態?

何答,「我哋講返 5 月先啦,咁見到《國安法》嘅消息,我有兩個反應。第一個就係要走就好走喇,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喇,第二就係,佢哋終於搵到一個可以 DQ 晒全世界嘅理據。因為當時 5 月已經宣布係會直接透過納入(基本法)附件三嘅呢個方法,去直接實行《國安法》。咁好容易就話你一表態反對《國安法》,就係你反對《基本法》啦,我唔係同意呢個講法,但係有人去講,咁我第一個決定就係唔走啦…」

Beel 問「唔走」的意思是?何稱,「唔離開香港。」Beel 著何作供時要精準用字。

何續稱,「第二個決定,就係關於我會唔會公開表態反對《國安法》嘅呢個問題,因為以前嘅記者工作,我對中國大陸嘅國安犯…」傳譯問,「國安犯?」何指即政治犯。

何續說,「咁所以雖然大陸嘅《國安法》係 2015 年先立嘅,但係呢四大罪名喺刑法入面已經好耐㗎喇,咁香港人都知道嘅呢一啲案例,劉曉波呀、許志永呀呢啲等等,簡單嚟講就係以言入罪。喺中國大陸你印一張平反六四喺張紙度,你貼喺個巴士度,你都瀨嘢㗎。咁係當時我真係設想唔到將《國安法》,擺落一個普通法嘅法制入面會發生咩事,我只能根據我對大陸嗰個實行嘅情況了解去做判斷,就係我 at that point and time(當時)我已經講咗好多瀨嘢嘅嘢喇。」

12:10 何桂藍供述 2020 年 4 至 6 月
對《國安法》內容的了解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,何桂藍於 2020 年何時知悉《國安法》會推行?何稱,「我唔肯定係 5 月 21 定係 22 號,喺北京公布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即何是從後報道得知,而不是從消息來源知悉?何答,「據我記得,當時係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公布嘅。」何在追問下稱,「當時係連事前兩三日消息人士都無嘅,一出嚟就係一個正式嘅北京嘅官方公布。」

至於何時知悉,她稱,「我有一個印象係深夜凌晨囉,係(2020 年 5 月)21、22 號之間嘅。」

Beel 問,6 月 30 日前,何是否知悉《國安法》的內容?何稱,「佢 5 月誒,為方便起計,當佢係 5 月 22 號先呀,佢 22 號個公布,就係人大會通過會唔會立呢個草案。」李運騰稱,準確來說,是當時全國人大通過決定由人大常委訂立《香港國安法》。

Beel 問,在 6 月 30 日前,何是否知悉《國安法》內容?何答道,「咁佢(5 月)22 號嗰日講嘅時候呢,都已經係話特別針對一啲癱瘓立法會嘅行為,咁去到(5 月)28 號正式公布嗰日呢,我記得大家就知道係有個四大罪行,即係顛覆、恐怖活動,跟住分裂國家,(勾結)外國勢力咁樣。」

何續指,「咁佢癱瘓立法會,佢無詳細講,但係因為 4 月嘅時候中聯辦同埋港澳辦出聲明,都係用一啲同樣嘅字眼,咁我當時嘅理解就係兩辦當時指責郭榮鏗或者係民主派嘅東西,即係喺開會期間做一啲抗議嘅行為,都有機會觸犯《國安法》啦。」在追問下,何稱於《國安法》公布前只知悉上述四大罪行。

Beel 問,最終《國安法》的條文公布後,是否與何早前的理解一致?何稱,「佢個四大罪名底下嗰啲條款係詳細咗好多,咁佢就無再用癱瘓立法會嘅嗰啲字眼,就我唔記得中文係咩喇,就係變左 seriously interfere(嚴重干擾),undermine(破壞)同 disrupt(擾亂)嗰啲字眼。」

12:00 何桂藍稱以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提出的標準衡量
認為香港「法治無存」是客觀事實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稱,控方開案陳詞指控何桂藍,不滿香港政制,指香港制度崩壞、沒有法治,問何於 2020 年時,是否有這些怨恨(resentment )?何一度糾正傳譯,指 resentment 應譯為怨恨。

何稱,對於香港政府「有非常多嘅不滿,不過無怨恨,因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啲怨恨喺佢身上,連花時間去怨恨佢嘅價值都無。」何又指,「另外想我講係頭先 quote 我所講嘅說話,我認為嗰啲係客觀嘅事實。」

法官李運騰問,是哪個客觀事實,指 Beel 指時是引述控方的開案陳詞。

何稱,「個 quote 係制度崩壞,法治無存啦,咁制度崩壞我哋都講過好多喇,而一個地方有無法治,其實有一啲客觀嘅標準。我喺呢度採納包致金法官 2018 年所講嘅 4 點,佢當時係討論緊係一個不民主嘅地方,法治究竟係咪可能㗎呢。」

何續說,「第一你要有司法獨立,同埋有一份憲法呢,唔係朝令夕改嘅。第二,權力之間要分立,第三,人權要有合符國際標準嘅保障,第四,唔可以因為聲稱有法治就暫停民主化嘅步伐。好明顯,呢 4 點香港一直都唔合格,所以我認為法治無存係一個準確嘅描述。」

Beel 欲追問何的意見時,法官陳慶偉稱,她已提到認為不應浪費時間怨恨。

Beel 問,當時何是否有留意到《國安法》將推行?何稱,「誒但係我想話頭先控方話,Mr. Beel 引述控方嘅指控唔係講緊我本人,而係我有無 foster (促進)其他人去 resent (怨恨)香港政府。我對自己公開發言嘅要求係好嚴謹嘅,我只會講有理有據說服到我自己嘅嘢,嗰啲係一啲事實,同埋一啲有理據嘅批評。」

何續指,「另外我需要補充一點,我同意全香港有好多人都好怨恨個政府,係唔需要任何人去 foster 㗎喇,亦都唔可以假設,因為佢有個怨恨嘅情緒,佢背後就無理性嘅基礎,或者一定需要人煽動,而唔係佢哋自己嘅判斷。」

11:55 開庭
11:06 休庭
10:55 何桂藍:新東會議後沒收到筆記
亦沒聯絡戴耀廷跟進書面協議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就何桂藍的理解,新東會議上有沒有事項是同意?何指,「譬如你喺第一次協調會呢,都仲拗緊幾時搞初選啦。」法官李運騰問是爭議何時舉辦,或是爭議會否舉辦?

何稱,「兩樣都有,因為如果大家記得咪有啲人話(2020 年)9 月先搞嘅,我會形容去到第二次協調會嘅時候呢,嗯我唔知點解,但係大家都話係 7 月搞㗎喇,其他嘢,我對未有結論嘅嘢比較印象深刻,就係 6 席定係 6+1 席嗰個問題,係未有結論…」

法官李運騰又引用黎敬輝的筆記:「benny:如被 dq,靈童轉生:N+1,共 7 隊,可以有彈性,可以再傾」、「鄒家成:會否考慮初選後按形勢調整 N 定 N+1,或其他範圍外的隊伍」、「benny:當初有 6+1,因為可能有 7 席,第 7 位的作用,可以於 2/9 民調後再傾」。

李問,是否與何的記憶一致?何稱,「嗱當時嘅情況係呢,大家都同意,6 定 6+1 係要等初選投票之後再作決定嘅。但係究竟係咩情況之下,即係究竟你係睇初選嘅投票吖,定係睇乜嘢條件去決定 6+1 呢,個討論係好凌亂嘅,譬如你見到呢段戴耀廷所講,係直情等到…民調出咗先至去決定 6 定係 6+1,因為我記得呢個 point 我當時係好反對。」

李問,即何當時有提反對?何稱,「係,我係連 6+1 都反對嘅。」李指,不想知討論的細節,但問是否沒有結論?何同意,並指當時預期會其後解決。

Beel 問,在會議後,何有否收到任何筆記?何搖頭稱無,並在提問下同意,當時預期會把協議草擬於文件上。

法官陳仲衡問,何其後有否就書面協議一事向戴耀廷聯絡跟進?何答,「好老實講,喺《國安法》5 月底宣布咗之後,我會形容大家嘅關注焦點都已經唔再喺呢度喇,包括我自己,所以我當時都無好 chur 住跟進究竟份嘢搞成點。」

陳問,為何會關注《國安法》?何稱,「因為《國安法》對每一個人嚟講,都係一個好大嘅威脅,咁你有好多嘅考慮啦,當時你繼唔繼續呀,或者你繼續嘅話有咩嘢要修正呀咁,可能你單張要唔張印到一半 call 返返嚟呀,或者單張 draft 到一半要唔要改呀,好鬼煩。」

Beel 問,除了在媒體上獲得資訊,何從何處得知其他地方選區的事?何稱,「主要都係睇新聞。」Beel 指,是問除了媒體以外,並指如 WhatsApp、官方文件等。

何其後答稱,「我有可能同其他區嘅候選人私下傾計會知道一啲,我唔肯定喇,但係你話 official 嘅文件,我就無喇。」

李運騰問,剛才問題的前設是何有留意其他選區的新聞,問是否為事實?何稱,「基本上所有關於初選嘅新聞,我都有follow。」何又同意,不只限於新東。

Beel 問,何出席兩次新東會議後,會否認為戴耀廷不民主?何答,「我認為用不民主嚟形容戴耀廷係一個好唔公道嘅講法。」法官陳慶偉說笑稱,「你不公道,Mr. Beel!」陳其後下令休庭。

10:45 法官續引黎敬輝筆記內容
問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有否聽到相關發言

法官李運騰皺眉打斷,著何桂藍不要使用雙重否定句。何擺一擺手稱,「唔好意思,即係簡單嚟講,點解區諾軒咁講我會覺得奇怪,因為應該唔會有民主派嘅人士,就咁話呀因為有一啲民生嘢呢,所以佢個人會覺得,《財政預算案》係唔應該投反對嘅,但係,點樣應對建制派嘅歪曲,同埋點樣解釋畀選民聽…」

何續稱,「我會形容呢部分溫和民主派嘅政黨,係有一個前科嘅,就係對上一次民主派接近過半嘅時候,當年佢哋係要討論要唔要出一個聯合政綱,入面提到…佢哋絕不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同癱瘓政府,呢句講緊 2004 年,咁所以一直以嚟…投唔投票反對票,否唔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呢樣嘢,更加多係如何向選民解釋同交代嘅問題,因為當時,民主動力嘅召集人係鄭宇碩啦,佢當時有公開講過,因為係有工商派同埋建制派攻擊,民主派一旦過半呢,香港就冧㗎喇咁樣…」

法官陳慶偉打斷向何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稱,認為已經有答案。Beel 指,認為答案已足夠。何稱,「我想完埋呢一句。」陳稱,「不。」

Beel 稱,認為可轉問另一議題。陳慶偉又指,留意到 Beel 是由黎敬輝的筆記中間一頁問起,因為需要審視整個內容。Beel 則指,因為沒有黎的證供,故有一個灰色地帶,因此問何是否有印象。

Beel 其後問何,是否記得有與會者提及投票時會不予區別(indiscriminately)否決或反對?何稱,「如果係不予區別呢 4 隻中文字係無囉。」

陳慶偉稱,沒有提到「不予區別」一詞,並引用筆記:「鄒家成:如我們不決意,如何說服香港人於初選投票,推我哋入立法會癱瘓政府」,問鄒當時有否說過類似的意思?何先稱,「我唔肯定係唔係 exactly 呢一句」,其後答,「如何說服香港人於初選投票,我應該係有聽到嘅。」

陳追問,那最後一句?何稱,「呢句我諗」,靜默後稱,「我唔肯定。」

陳問,即頭兩句有聽到,但後句不肯定?何稱,「我唔係話佢有講過呢兩句嘢。」陳追問,不是逐字記得但有類似意思?何答,「應該話我咁理解,佢希望大家嘅字眼講實啲,就係咁樣嘅原因,就係要展示一種意志,否則香港人唔會喺初選投票,呢個係我理解佢嘅理據。」

李運騰問,筆記一句:「benny:功能組別的參選人也可邀請簽協議書,如有政黨背景,更加方便都可簽」,問戴當時有否說過類似的發言?

何稱,「因為當時係講緊初選報名表 attach 另一份嘢呀嘛,咁嗰個 attachment(附件)當時個會係講緊綱領定係協議書,我唔記得,總之我呢度嘅意思係指,就算嗰啲功能組別嘅候選人唔簽份表,個 attachment 本身係一啲立場一致,我諗係簽嗰份 attachment 都已經有…」

李追問,即戴有說過類似發言?何稱不肯定。李再問,但當時有討論,提名表格中夾附一份文件?何頓一頓後稱,「係呀,咁所以嗰啲咩積極呀,會呀,全部都喺嗰文件入面。」

李再問,但在會議結束時,有沒有結論?何稱,「個會完,我離開個會場嘅時候,我嘅理解係會有份咁嘅嘢嘅。」何又在追問下同意,該文件是會公開。李問,當時何沒有異見?何指,「正如我琴日所講,個會係距離初選有一至兩個月時間,我離開個會嘅時候,份嘢係未成形,我以為會(在)接下嚟嘅會處理…」

10:35 何桂藍稱新東會議討論否決權時 有人提出民生影響
自己理解是基於擔心選民反應、如何向選民解釋

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,何桂藍是否記得會上有提及建學校或醫院的議題?法官李運騰修正稱,會上有沒有人就反對《財政預算案》,提及會受建醫院、學校等因素影響。

何稱,「但係其實每一年嘅《財政預算案》,都一定會有醫院呀學校呀嘅撥款喎。」李稱,區諾軒的證供提到,會上有人稱,預算案有建學校或醫院的項目,故難以反對。何稱,「當時區諾軒咁講我已經覺得好奇怪啦。」李問,區的說法與何的記憶是否一致?何靜默並托頭思考。李指,若何不記得,可以說出來。

何稱,「我諗,我諗現場應該有一個討論,就係誒個別嘅政黨,之前嗰啲年份都不嬲有投反對票㗎喇,咁當時佢哋投反對票嗰啲財政預算案入面,即係都會有民生嘢啦我會形容,可能就係醫院呀學校,即係我當時唔知係咪用醫院學校呢啲字眼,咁但係點解無半數嘅時候,你就反對,反而有半數真係反對到嘅時候,你又想唔投呢…」

李問,這是何當時的想法?何確認。李再問,即沒有人在會上提到因為建醫院學校,而不否決預算案?

何稱,「正如我頭先所講,我認為個爭拗唔係具體《財政預算案》應唔應該否決,當時有人提出嗰啲民生嘢,我理解,係講緊選民明唔明白,點樣同選民去解釋,唔係講緊發言者本身會因為民生嘢,醫院學校而唔去投,佢哋係擔心緊市民誒擔心緊選民嘅反應。」李指明白,即無論誰人提到醫院等議題,都是向選民解釋?

何稱,「係因為當時政府同建制嘅攻擊就係,總之你阻住政府攞錢,你就係破壞民生,而呢樣嘢係唔合理㗎嘛。因為政府正正就係佢每次都會公屋減租,但係然後另一方面又 chur 你幾百億咁,即係民生從來都係一個政府不當地動用公帑嘅一個掩眼法,我會形容呢個咁多年嚟,基本上所有光譜嘅民主派嘅一個共同理解。」

李重申是問當時的與會者發言。何答指,「我正正就係想解釋,我唔記得亦都唔認為會有民主派嘅人士,會喺 2020 嘅時空,唔係基於擔心選民嘅反應,而係純粹話有民生…」

10:20 何桂藍稱不同意區諾軒證供
稱認為新東協調會議爭論為避 DQ 到何種地步 而非應否否決預算案

法官陳慶偉問,「民動」總幹事黎敬輝筆記中,指何桂藍在新東協調會議上發言提及「必引起大迴響」、「故綱領更進取較好」的意思,問何有否說過?

何桂藍指,「『必引起大迴響』,我唔係用呢一個 exact wording 但我有表達到類似意思,我理解點解與會者當中點解想有啲字眼無咁肯定,係因為…溫和嘅選民當中,係一直有一種睇法,佢哋認為 DQ 係有據可依嘅…佢哋成日都話,如果啲人唔係自己玩嘢就唔會被 DQ,以及佢哋會不斷同候選人講,『你要醒少少,入到去先慢慢玩,唔好俾人 DQ』,簡單嚟講呢一啲溫和選民,佢哋係認為無論政府條紅線劃得有幾過份,都應該要迎合咗先。」

何又說,「而我認為當時有一啲溫和派呢,係想附和呢一啲選民嘅講法,而我係非常之唔同意嘅,我講呢句說話嘅意思,就係我認為,單純地重複《基本法》入面立法會議員嘅權力,我相信連啲溫和選民都無可能覺得咁樣係玩緊嘢。如果咁都 DQ,咁佢哋就終於會明白,DQ 從來都係一個 arbitrary(隨意)嘅政治權力,唔係一個乖與唔乖嘅問題,所以我琴日,琴日法官提到 PW1(區諾軒)嘅證供,個爭議似乎係應唔應該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。」

何續稱,「我唔認同呢一個係當時爭議嘅重點,我認為當時個會入面嘅氣氛,其實就係拗緊究竟你要為咗避 DQ,避到咩地步,我認為呢一句,戴耀廷佢 draft 嗰一句說話,即係正如琴日所講,係一個 tautology(恆真),你作為立法會議員,緊係要運用立法會嘅權力啦。」

陳慶偉追問,何有否說過「必引起大迴響」?何稱沒有使用此字眼。陳再問,那「故綱領更進取較好」?何答道,「我記憶中係無,因為我真係唔覺得我哋討論緊嘅嘢係關進唔進取事。」

陳又引用黎敬輝筆記中,戴耀廷的發言:「benny:其他區都支持,否決 budget」、「benny:形勢變化快 唔好寫死 」。

何指就第一句無印象,至於另一句,何說,「『唔好寫死』呢一個 idea,戴耀廷應該係有表達過嘅,但係應該係喺佢解釋佢點解去 draft 嗰句嘢嘅時候,即係應該唔係喺呢個時間點。」

聆訊期間響起電話鈴聲,法官李運騰問是誰的手機?大狀陳世傑舉手,李則笑一笑,並稱認為陳只是一時忘記,指不需再提醒。

陳慶偉續問,筆記提到「『會運用』-投票通過」,問當時有否投票?何稱,「我嘅記憶就係我琴日所描述。」在追問下,何表示,「我只能夠話我無記憶我有投過呢一個票。」

李運騰問,先不理投票的議題,問在第二次會議完結後,就「會運用」、「積極運用」有沒有結論?何稱,「我嘅記憶係無,因為,我反而記憶更加強烈嘅係,就係開完會之後,出現喺政情版或者喺 FB 嘅關於呢樣嘢嘅好多爭拗。」

10:10 辯方引黎敬輝筆記中何桂藍發言紀錄
何供稱不太準確

何桂藍繼續作供。何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問及,第一次新東協調會議,並展示「民主動力」總幹事黎敬輝當時的會議筆記,記錄何桂藍的發言為:「如以基本法條文作出 DQ,必引起大迴響,故綱領更進取較好。」

法官李運騰指,不爭議的是筆記非逐字紀錄,問何有否說過類似的發言?何稱,「唔係太準確。」

何解釋當時的想法,「正如噚日所講啦,如果喺個民主制度下而份預算案無乜問題,投反對票係講唔過去嘅。因為你好難向選民交代,但係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呢樣嘢又的確係立法機關,又的確係即係制衡行政機關嘅一樣嘢,咁我理解就係當發生一啲連選民都有一啲非常強烈嘅感受,或者行政機關一啲非常嚴重…行為嘅時候,立法機關係有權咁樣做嘅,呢個亦都係我對《基本法》第 50 至 52 條嘅理解。」

何續指,「而我哋琴日討論過戴耀廷所寫嘅嗰一句說話,我認為已經無承諾到話一定會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㗎喇,如果我而家無記錯的話呢,我當時嘅講法係,句嘢基本上跟住《基本法》抄出嚟咁滯㗎喇,如果咁都 DQ …坊間嘅反應一定會好大,但係我唔認為,個呢個取態係進取嘅,所以第二 part 我應該無講過,因為講到尾,其實都只係撳個反對掣啫…當時在席嘅黨派,基本上都做過呢件事㗎喇。」

李運騰問,何提到字句是從《基本法》中提出來,但當時字句是用「會積極運用」否決權,而不是「會運用」。何指,「當時我理解呢一堆嘢就係嗰個爭論當中,即係大家當時係建基於『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』。」

李稱他知道,但指何昨日提到鄒家成提出「會運用」後,何才支持其說法,問何原本的說法是「積極運用」或會「會運用」?

何稱,「我個人覺得『會』同埋『積極』嘅分別係不大嘅,我之所以就呢個爭議表態,係因為我感覺到當時喺個會入面,支持『積極』嘅一方係有一種想褪嘅感覺,咁所以當時我就表達頭先講嘅呢樣嘢,我話呢樣嘢已經無問題到直情係《基本法》度抄出嚟咁滯喇,所以我唔認同仲要用『積極』呢一啲『跳嚟跳去』嘅字眼。」

10:06 開庭

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入庭。梁國雄、吳政亨向旁聽揮手,何啟明、黃碧雲等候開庭期間撥扇。另身穿半樽領、粉紅色長袖上衣、束馬尾的何桂藍、深藍長褲、束馬尾的何桂藍坐在證人席上,不時移動其椅子四周張望,並望向後方,與旁聽親友打手勢、做口型溝通。

11 名認罪被告,即馮達浚、梁晃維、伍健偉、劉頴匡、胡志偉、黃之鋒、岑敖暉、朱凱廸、譚凱邦、吳敏兒及袁嘉蔚,被分為男女兩組在延伸庭旁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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