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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趙家賢接受盤問 同意不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 指民動與「三投三不投」無關

47人案|趙家賢接受盤問 同意不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 指民動與「三投三不投」無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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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三(12 日)展開第 41 天審訊。趙家賢完成控方 8 天主問作供,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,不視被告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,形容鄭「好細心同埋理性」討論政策,「唔能夠知道」鄭若進入立法會一定會否決預算案。

在盤問下,趙又稱被告吳政亨(即李伯盧)發起的「三投三不投」,與他、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,又稱戴耀廷曾承諾該運動由李伯盧推動,與大會無關。辯方引林景楠 WhatsApp 訊息,曾批評「三投三不投」廣告「嘔心」,而戴回覆「這是民間團體搞的」。

控方早前確認,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、民動總幹事黎敬輝為本案共謀者外,周三亦指公民黨前執委、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是共謀者,會依賴郭在公民黨記者會的發言指控各被告。案件周四(13 日)續。

周三實時報道: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41日審訊 辯方開始盤問趙家賢
趙:鄭達鴻細心、理性討論政策
「唔能夠知道」鄭定會否決預算案

控方周三完成對趙家賢主問,趙隨即開始接受辯方盤問。在代表鄭達鴻、梁國雄的辯方大狀黃宇逸提問下,趙同意在 2013 年認識鄭達鴻,鄭 2015 年當選為東區區議員,任期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,兩人在 3 年內有不少共事機會。趙為東區區議會副主席。

趙同意,不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,認同他為傳統民主派;趙又稱,鄭「係會經過思考,係去理性嘅處理」區議會的撥款。

黃問,趙不知道鄭若當選立法會議員後,會否同意否決預算案?趙稱,兩人共事一段時間,「佢(鄭)審視唔同嘅政府議題同埋政策,係會好細心同埋理性咁去討論嘅。所以如果剩係講佢個人嘅話,我係唔能夠知道,佢會唔會係入到去(立法會)係一定否決財政預算案。」

辯方指公民黨曾改「無字政綱」
趙:沒印象

黃宇逸問,趙是否知道在《國安法》實施後,公民黨要求將參選人的政綱改為「無字政綱」。趙稱,記得有政黨組織的政綱空白,其後再交選舉政綱,惟法官澄清問題後,他稱「沒有太大印象」。

黃其後補充指,「無字政綱」並非空白,而是有寫上字詞及附有設計,並稱會就此議題問其他證人。趙又提到,初選投票站有展示參選人的政綱,讓公眾觀看。趙在投票日曾去港島、九龍 10 多個票站觀察,但指沒有留意公民黨參選人的政綱。

趙家賢再解釋指戴施壓
同意戴強逼人答應

黃又引述,「民主動力」總幹事黎敬輝與趙家賢的 WhatsApp 對話,趙曾稱「…留意 Benny 點樣講民動個角色」、「佢啲野(嘢)真係成日亂咁嚟」。黃問,趙為何對戴耀廷有「亂咁嚟」的評論?

趙解釋,當時戴耀廷邀請「民動」幫手,他當時回應需思考、未有答應,惟戴已在部分會議中,對與會者表示已邀請他們籌辦,若最後不幫手,「咁其實就唔單止係『中晒箭』啦,仲會因為個期望落差太大…根本無形中佢已經造咗一個壓力出嚟。」

李運騰問,趙的意思是指,戴耀廷有時會強逼人答應,製造一個情況令人難以抗拒?趙同意,「正如我昨日所講,我係採取呢個好迴避嘅態度去應對佢。」

趙:戴發送各區協議文件
確信戴所講是最終版本

黃宇逸又指,趙提到曾獲戴耀廷告知,每個地方選區的協調會議均達成共識。黃問,戴何時告知,趙又如何知道真偽?趙答稱,在 2020 年 6 月 9 日記者會前,要求戴發送給地區協議文件的最終版本。趙又引述區諾軒稱,「跟得最足都係戴耀廷」,故根據當時情況、所知訊息,「我係確信戴耀廷所講嘅係最終嘅協調版本嚟嘅」。

至於初選提名表格第二點,參選人需同意「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」,但未有列出共識,趙回應稱,「因為有啲(地區)係『積極運用』(否決權),有啲係『會運用』,所以個表格係畀 5 大選區去用嘅時候,我無理由喺份表格咁仔細去寫明。」

辯方、法官問黎敬輝筆記沒記下部分細節
趙:曾囑不用記錄

趙家賢早前供稱,有時未能出席協調會議,由「民動」總幹事黎敬輝代表出席,而黎會摘錄會議筆記,趙亦同意筆記並非詳盡完備。

黃宇逸稱,趙早前提到首次新東會議中,鄒家成就運用否決權的字眼提出質疑,惟筆記沒記下。趙稱,他當時處理區議會事務,期間聽到有人提起戴耀廷的文章,聽到戴講解運《基本法》否決權,「究竟係『會』定係『積極運用』依樣嘢,係有火花喇」,爭辯一番後,趙繼續處理事務,並向黎指自己知道剛才的情況,不用記錄。

李運騰亦問,民主黨莊榮輝該次會議上指沒獲黨內授權投票一事,黎沒有記下此點?趙家賢稱,因為當時他向黎稱,「喂依個位唔使 mark,我都聽完啦。」

辯方:社民連曾指預算案若有全民退保會贊成
趙:只記得稱支持全民退保

黃又問,趙有否留意到新東首次會議上,社民連代表曾就否決預算案,表示若然有全民退保,社民連會投贊成票?趙稱,只記得社民連有代表稱支持全民退保,但沒有詳細記憶,惟趙確認,梁國雄沒有出席該次會議。

黃亦問及,黎敬輝為 2020 年的「民動」總幹事,負責行政,但他並非「35+」組織者?李運騰亦問,黎是純粹協助寫筆記,還是代表「民動」?趙稱,黎為總幹事,負責行政工作,形容他為「行政首長」,當正副召集人不在席時,黎會代表「民動」。

控方引 WhatsApp 訊息
林景楠曾指「三投三不投」廣告「好嘔心」

吳政亨、余慧明的代表大狀石書銘,就吳在初選中角色向趙家賢盤問。趙確認,吳沒出席過「 35+」會議,亦非初選 WhatsApp 群組的成員,也沒份參與初選提名表格的設計。

石書銘盤問時,先展示《蘋果日報》 2020 年 7 月 3 日有「三投三不投」字眼的頭版廣告,再展示同案被告林景楠、戴耀廷及黎敬輝,同日在新東初選 WhatsApp 群組先後發出的訊息:

林景楠:「廣告是大會落的嗎?」

黎敬輝:「不是…」

林:「這個廣告的內容很多問題,我建議大會澄清一下。另外,設計上,點解要用紅色做底色,好嘔心,同埋個隻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?對不起,我真係唔係太接受到這個頭版廣告。」

戴耀廷:「這是一個民間團體搞的,與初選無直接關係」

石問,趙家賢和「民動」是否事前不知有該頭版廣告,亦沒有付錢刊登?趙均同意,確認當時直至林景楠發訊息,才知悉有該廣告。

法官陳仲衡問及該廣告招致的選舉開支,趙表示,有清楚向戴耀廷說過,「李伯盧所推出嘅活動,好大機會係抵觸咗選舉嘅法例」,戴亦向他承諾,「佢嗰邊做嘅『三投三不投』呢,係同大會呢邊呢,係無直接嘅關係」。

石追問趙,是否不視吳政亨為 35+ 計劃的組織者之一?趙未正面回答。石再追問,指「三投三不投」並非民主動力、戴耀廷、區諾軒所籌辦的初選或 35+ 計劃一部分?趙答,「我只可以回應,同我,同埋民主動力,同埋同區諾軒無關」。

控方完成 8 天主問
趙透露有眾籌平台「唔肯做」

至於主控萬德豪周三完成對趙家賢、合共 8 天的主問。萬先後引「民動」為初選眾籌的文件、2019 至 2020 年度工作報告提問。

據庭上展示,眾籌文件題為「2020 年立法會選舉-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!」內文提及計劃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,而「民動」獲委託承辦。

萬要求趙家賢解釋文件,趙稱初選要做眾籌,但他不熟悉,故叫民動職員幫忙,「之前有啲眾籌平台唔肯做,所以就搵咗呢個 GoGetFunding」,文件內容由職員處理、起草。被問及內容是否正確,趙答,「我知道有關資料係我總幹事根據警方要求提供出嚟,而佢係電腦打印出嚟,係準確嘅」。

至於工作報告提及「 2020 年 3 月開始」,戴、區主導,「民動」協助,以「團結一致,立會過半」為目標,與民主派人士於各區進行協調會議,「最終民主派人士達成協議共識,一致決定舉行『民主派 35+ 公民投票』」。

據早前趙家賢口供,他稱「民動」於同年 5 月才決定應邀承辦初選。陳仲衡問,為何報告寫「2020 年 3 月…民主動力協助」?趙答,他或「民動」代表在 3 月底有列席協調會議,分享初選意見、技術,「咁所以就用咗協助嘅依個簡單嘅表述」。

控方確認視 3 人為共謀者
分別為蔡澤鴻、黎敬輝、郭榮鏗

控方早前已確認,引用「共謀者原則」,即依賴共謀者的言行,對本案各被告作出指控,並分別確認視黎敬輝、蔡澤鴻為本案共謀者(co-conspirator)之一。法官李運騰曾要求控方列出共謀者名單。

萬德豪周三向法庭確認,一共會加上 3 名共謀者姓名,分別為被指有份協助九東協調會議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、被指處理初選行政工作的「民動」總幹事黎敬輝,以及有份出席公民黨記者會的前執委、前法律界立會議員郭榮鏗,並指會依賴郭在記者會上發言。法官李運騰回應,會在適當時間聽取此方面的爭議。

控方早前透露,黎敬輝 2021 年 7 月已離港,但未透露其去向,僅指控方不打算做任何行為。郭榮鏗則在 2021 年 4 月,向加拿大報章《The Globe and Mail》確認已赴加拿大。郭 2022 年 5 月宣布,在美國紐約開設律師樓。

HCCC69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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