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 YouTuber 涉於 2023 年 2 月,闖入已關閉的大嶼山芝麻灣懲教所。兩人同被控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當中男被告後被加控「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」罪,案件周三(3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女被告准自簽 1,000 元及守行為一年,獲撤控罪;男被告則認罪,裁判官溫紹明判兩罪共罰款 3,000 元。案情指,男被告負責操作無人機拍攝懲教所,而女被告則將影片上載至 YouTube 頻道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兩名 YouTuber 涉於 2023 年 2 月,闖入已關閉的大嶼山芝麻灣懲教所。兩人同被控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當中男被告後被加控「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小型無人機」罪,案件周三(3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女被告准自簽 1,000 元及守行為一年,獲撤控罪;男被告則認罪,裁判官溫紹明判兩罪共罰款 3,000 元。案情指,男被告負責操作無人機拍攝懲教所,而女被告則將影片上載至 YouTube 頻道。
兩名 YouTuber 涉於今年 2 月,闖入已關閉的大嶼山芝麻灣懲教所,同被控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案件周二(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
控方新增控罪,指其中一名被告未經許可而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小型無人機。辯方申請押後,以待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,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。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31 日再訊,期間兩人續准保釋候訊。
兩名 Youtuber 涉於今年 2 月,闖入已關閉的大嶼山芝麻灣懲教所,同被控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案件周二(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,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兩人以 500 元現金擔保,案件押後至 10 月 24 日再訊。 據了解,兩人涉以航拍機拍攝及進入懲教所範圍,涉案影片已移除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。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其中 23 歲女文員認罪,周五(24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,政府因疫情嚴峻而推出「安心出行」,藉程式追蹤感染個案以盡快阻截社會傳播鏈,保障公眾健康安全。被告用假程式,令政府不能有效達致協助市民抗疫目標。但考慮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誤信網上資訊,擔心「安心出行」存有私隱風險而用假程式,現已感自責內疚,相信被告因一時愚昧犯案,相關報告亦正面,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二維碼,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「安心」程式被控。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被告不認罪,案件周三(22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。 控方指,辯方須證明被告有否合法權限或解釋進入大樓,遭裁判官林子勤反駁「呢個係控罪元素喎」,舉證責任在控方。控方低頭翻查文件後,稱「我 miss 咗呢度(控罪內容)」。 辯方則提出,被告下載涉案虛假程式時,政府未有通告提醒市民,該如何下載正確的安心出行程式,故被告一直真誠相信正使用正確版本。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裁決,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,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,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其中一名任職入境事務助理員的被告不認罪,案件周三( 15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裁判官林子勤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被告不作供,亦不傳召證人。案件押後至 2 月 22 日作結案陳詞。 裁判官早前質疑,被告身處的大堂位置未有規定掃「安心出行」。控方周三重申,政府公告列明所有市民進入政府大樓時,必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,而被告當日目的為上班,「唔係喺大堂隨便咁行」,因此他是在知情下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。辯方則指,被告非意在入侵,控方須證明被告無其他可能、且無合法辯解或權限進入大樓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。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 23 歲女文員周五(3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擔心使用真實程式會披露私隱,一時愚蠢犯案。裁判官溫紹明考慮被告案發時年輕,相信她認罪有真誠悔意,接納辯方所指她有良好品格。而她因本案失去工作,信納她已受教訓,現時工作亦表現良好,下令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判刑,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。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,被指於措施生效當日,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 繼 3 人早前不認罪,分別排期 2023 年 2、3 月開審後,周三(23 日)再多 1 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,指會爭議被告是否「入侵者」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明年 3 月 2 日以中文審訊,料審期 2 日,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,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,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 案件周一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,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分拆案件處理。其中 3 人否認控罪,案件分別排期至 2023 年 2 月至 3 月開審。辯方透露,將爭議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構成「侵入」,以及被告是否知道其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。餘下 2 名被告押後再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