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及人稱「村屋大王」的發展商王光榮,被指「套丁」,涉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,被控串謀詐騙。廉署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各一項串謀詐騙罪,案件周四(29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辯方申請押後,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,案件押後至 4 月 25 日再訊。9 名被告准以 5,000 元現金擔保、在報稱地址居住、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及人稱「村屋大王」的發展商王光榮,被指「套丁」,涉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,被控串謀詐騙。廉署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各一項串謀詐騙罪,案件周四(29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辯方申請押後,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,案件押後至 4 月 25 日再訊。9 名被告准以 5,000 元現金擔保、在報稱地址居住、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。
時任元朗區議員周永勤的一名助理,被控於 2017 年至 2019 年,收錢以協助一個歌唱社,多次申請及使用元朗區社區會堂及設施,並使其獲豁免費用。她早前承認「代理人接受利益」及欺詐共 8 罪,周三(27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。
辯方進一步求情指,被告工作經驗較少,對法律知識薄弱而犯案,強調她有悔意、並非貪婪的人。裁判官黃國輝則指,被告為區議員助理,在一段時間內干犯多項控罪,行為具持續性,每次收取 500 元賄款,已屬欺詐。
官另下令,被告須向周永勤和民政署,賠償涉案賄款及逾 2.5 萬元場租損失。
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丁屋發展商負責人,「村屋大王」王光榮被指「套丁」,涉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,同被控串謀詐騙罪。案件周二(5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,法官高勁修暫訂案件 2025 年 2 月 10 日開審,料以中文審訊共 28 日。
辯方是次再因同類上訴案判詞未頒而申請押後,為至少第三次相同申請。控方以審訊恐排期至 2025 年底,以及主要證人年邁為由反對。
法官高勁修追問下,辯方同意上訴庭案件料不影響答辯方向,而撇除該案外,已準備好審訊;官追問下,控方表示若上訴案有利控方,將更有檢控基礎。官最終指「暫時睇唔到原因,今日唔應該排期,唔係案件一路拖落去,唔知搞幾耐」,遂先排訂審期。
元朗區前區議員張秀賢再被指欠債未還,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、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的退休通識科教師賴得鐘,周二(29 日)入稟區域法院,向張追討 14 萬元欠款以及利息。 入稟狀指,賴於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期間,先後 4 次向張秀賢借出共 16 萬元款項。多次追款下,張還款兩萬元,惟及後未有再還款。賴再度追款不果,遂入稟向張追討餘款。
元朗區前區議員張秀賢今年初捲入欠債風波,被指於政界及社運圈向身邊人借款未還。前「進步教師同盟」成員盧日高,上周五(28 日)入稟區域法院,指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期間,先後 5 次向張秀賢借出共 14 萬元款項。 入稟狀指,原告人經多次追款不果後,一度願免除其中 2 萬元借款,並讓張秀賢分期還款,惟張至今仍未還款。原告人遂入稟追討 14 萬元款項及利息。
警方於 2016 年展開臥底行動掃蕩元朗黑幫,拘捕 299 人,包括曾任特首選委、綽號「田雞東」的元朗區議員、元朗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,及 6 名疑為「和勝和」成員及幹事等。鄧與另外 6 人被控「聲稱三合會成員」等 11 項罪名,7 人均否認控罪,案件周二(14 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 臥底警員續出庭作供,提到他在「銀湖芬蘭浴室」工作期間,聽到被告之間的對答,包括:「借啲意同我勝和啲兄弟聚吓都好」、「傾唔掂都要揾佢出嚟㗎,唔係我打柒佢㗎」、「搞寸哥即係搞我哋勝和」等字句。另臥底警員確認,在非正式的認人程序中認出鄧勵東。案件周三續審。
警方於 2016 年展開臥底行動掃蕩元朗黑幫,拘捕 299 人,包括曾任特首選委、綽號「田雞東」的元朗區議員、元朗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,以及 6 名疑為「和勝和」的成員及幹事等。鄧等 7 人否認 11 項控罪,案件周一(13 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 臥底警員出庭供稱,他於 2016 年 8 月獲委派參與「飆風 Super Tale」的臥底行動,其後到「銀湖芬蘭浴室」任職。他於工作期間聽到綽號「日本仔」的胡學霖、「力哥」黃繹維等人的對話,提及「勝和」、「我哋做黑社會低調啲都啱」等字句。案件周二續審。
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丁屋發展商負責人「村屋大王」王光榮涉嫌「套丁」,被指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,二人被控串謀詐騙罪,案件周四(2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 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6 月再訊,以待上訴庭就另一宗涉及丁權的案件有判決,該案涉及有關違憲的法律觀點。案件押後至 6 月 6 日再訊,二人續准保釋。 次被告程振明保釋條件原本包括不得離港,辯方今申請取回回鄉證,短暫離境獲批。辯方提出把保釋金由 20 萬元增至 50 萬元,另安排由太平紳士 20 萬元人事擔保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