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 35 歲無業男子涉分別假冒兩名婦人的兒子,稱捲入打鬥案被捕,要求對方提供金錢協助。其中一事主家人察覺不妥報案,男子在交收金錢時被捕,事後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罪,他認罪後被判囚 26 個月。
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申請,認為原審採納錯誤的量刑基準。上訴庭聽罷雙方陳詞,認為原審判刑出錯、明顯過輕,周五(12 日)批准覆核,撤銷原審判刑,加刑至監禁 48 個月,判決理由將在 3 個月內頒判詞作補充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一名 35 歲無業男子涉分別假冒兩名婦人的兒子,稱捲入打鬥案被捕,要求對方提供金錢協助。其中一事主家人察覺不妥報案,男子在交收金錢時被捕,事後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罪,他認罪後被判囚 26 個月。
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申請,認為原審採納錯誤的量刑基準。上訴庭聽罷雙方陳詞,認為原審判刑出錯、明顯過輕,周五(12 日)批准覆核,撤銷原審判刑,加刑至監禁 48 個月,判決理由將在 3 個月內頒判詞作補充。
2019 年 11 月 18 日,理大內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數日後,有近百人於下午試圖循理大正門「突圍而出」,18 人當場被捕。當中現年 21 歲 IVE 男學生早前承認理大外暴動、藏鐳射筆及抗拒警員 3 罪。法官郭啟安周二(7 日)在區域法院,判被告監禁 3 年兩個月。 法官提及另一法官陳廣池曾在其他涉及理大「突圍而出」的案件中,就成年認罪被告以判囚兩年作量刑起點。但法官認為,本案被告連同一百人突圍而出,有人以汽油彈攻擊警方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,認為不宜輕判,而 3 罪性質不同,全數刑期分期執行。法官最後補充指,事過境遷,相信被告可汲取教訓,重新做人,又希望社會大眾對於 2019 年因一時迷失而犯案、身陷囹圄的年輕罪犯給予更生機會,讓他們重投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