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胞弟何君鑾周二(12 月 31 日)自行入稟申請破產。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破產呈請將於今年 2 月 4 日聆訊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近年有公眾人士「被呈請破產」,例如前區議員張秀賢及《香港01》母公司創辦人于品海。其實破產是甚麼意思?常聽到「8 年後又一條好漢」,背後又有甚麼含意?若被頒令破產,對個人生活有甚麼影響?
根據《破產條例》,由債權人提出呈請至到法庭頒下破產令,中間牽涉甚麼法律程序?一旦被頒令破產,紀錄會否公開?當事人又能否上訴呢?
元朗區前區議員張秀賢周二(13 日)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,債權人為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、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的退休通識科教師賴得鐘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案件將在 5 月 21 日處理破產呈請。賴早前於 2023 年 8 月,向區院入稟追討張 14 萬元欠款及利息,當時入稟狀指他追款不果遂入稟追討。
2020 年宣布流亡海外、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,2023 年 11 月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。案件周二(6 日)在高院聆訊,許智峯及律政司雙方都沒派代表到場。
聆案官余啟肇指,律政司所有文件已送達,對方沒回應,故頒令許即時破產,並須付訟費。律政司回覆時確認,破產呈請與許未支付訟費有關,又指將依法繼續追討有關款項,不作其他評論。
翻查資料,許智峯 2023 年底在個人 Facebook 專頁提及身在澳洲,並獲澳洲法庭認許為律師。對於律政司的破產呈請,許稱在港的破產申請對其澳洲生活、財政「毫無影響」。
2020 年宣布流亡海外、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,周四(23 日)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破產呈請排期於 2024 年 1 月 23 日下午 3 時處理。律政司指,法律程序正在進行,不會對案件作評論。
律政司指控許向警方提供錯誤資訊,令警方和法庭相信他出訪丹麥後會回港;高院於 2022 年在許缺席聆訊下,裁定他 4 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, 判監 3 年半兼須付訟費。許另有兩宗入稟,一宗被指濫用程序,另一宗申請司法覆核失敗,均被下令須付訟費。
另外,許於 2022 年 4 月指收到警方通知,律政司獲高院批出財產限制令,禁止他及其家人處理、賣出或從香港移走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