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科監察」主席潘焯鴻,去年 2 月被大埔區議員梅政雄入稟呈請破產。早前聆訊,高院特委法官王嗚峰建議,潘本周四前先向呈請方繳付近 70 萬元。
梅一方周五(13 日)在高院指已收到潘還款的支票。官撤回破產呈請,另要求潘向破產管理署繳交 5,300 元訟費。梅一方亦申請由潘一方付訟費,官指潘可在 14 日內向法庭呈交書面的反對理由,之後再作裁決。據悉,梅一方的訟費涉 50 萬元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「中科監察」主席潘焯鴻,去年 2 月被大埔區議員梅政雄入稟呈請破產。早前聆訊,高院特委法官王嗚峰建議,潘本周四前先向呈請方繳付近 70 萬元。
梅一方周五(13 日)在高院指已收到潘還款的支票。官撤回破產呈請,另要求潘向破產管理署繳交 5,300 元訟費。梅一方亦申請由潘一方付訟費,官指潘可在 14 日內向法庭呈交書面的反對理由,之後再作裁決。據悉,梅一方的訟費涉 50 萬元。
葵涌私營殘疾院舍「康橋之家」前院長張健華,被指 2014 年在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,因事主無法作供最終獲撤控。事主與母親入稟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,獲裁勝訴,「康橋護理服務」須賠償 35.8 萬元,張健華須賠償逾 83 萬元。高等法院其後應事主及其母親申請,頒令「康橋」清盤,並於周二(29 日)處理針對張的破産呈請聆訊。
張健華親自應訊指,已呈交反對誓章,指他早已預料針對索償案的上訴會被駁回,因他投訴法官「以『相信』二字判案」,稱「我一定上訴到底,司法覆核我都會上」,又指自己「根本冇做過」。聆案官林澤銘強調,即使張申上訴,區院判決仍然生效,張仍須還款,案件押後至 5 月 12 日再訊。
沙中線工程吹哨者、「中科監察」主席潘焯鴻周二(25 日)被人入稟高院呈請破產。案件排期今年 5 月 6 日在高院聆訊。呈請人為梅政雄。翻查資料,與梅同名者為現屆大埔區議會委任議員,報稱政治聯繫為獨立。
近年有公眾人士「被呈請破產」,例如前區議員張秀賢及《香港01》母公司創辦人于品海。其實破產是甚麼意思?常聽到「8 年後又一條好漢」,背後又有甚麼含意?若被頒令破產,對個人生活有甚麼影響?
根據《破產條例》,由債權人提出呈請至到法庭頒下破產令,中間牽涉甚麼法律程序?一旦被頒令破產,紀錄會否公開?當事人又能否上訴呢?
元朗區前區議員張秀賢周二(13 日)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,債權人為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、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的退休通識科教師賴得鐘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案件將在 5 月 21 日處理破產呈請。賴早前於 2023 年 8 月,向區院入稟追討張 14 萬元欠款及利息,當時入稟狀指他追款不果遂入稟追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