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抑鬱症、有自殺傾向的 58 歲聾啞男子,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,留院 15 日後出院,翌日跳樓身亡,周二(11 日)踏入第四日死因研訊,專家證人、精神科醫生曾淑鈞繼續作供。她同意家屬代表大律師所指,不論任何程度,醫院治療方案及管理,包括護士錯誤評估自殺風險、沒提供手語翻譯員等,都與死者死亡有關。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詢問,曾的意思是否指院方做了一些行為,導致死者自殺。曾表示,死者受精神、病情急性轉差影響而自殺,認為事件並非院方「做咗啲咩」,而是「冇做或者做得唔好」,稱若醫生與死者溝通更多,相信情況會好轉。但她同意,難以斷定院方「冇做啲嘢」,直接導致死者自殺,又指住院非最大的解決辦法,反而有機會增加死者壓力。案件押至周五(14 日)料各方陳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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